现将《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我旗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根据《乌审旗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乌监字〔2023〕 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严格双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升监管效能,积极推动金融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二、主要工作任务
(二)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中心监管实际,统筹制定本中心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和抽查计划。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安排,科学合理组织实施,抽取过程要公开、公正,开展实地检查要规范、严谨。抽查结束后,及时将相关抽查资料归档,确保档案资料齐全,签字完整,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联合抽查。按照我旗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乌监字〔2023〕 2号)积极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不断提高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我中心以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附件)为抓手,坚持“能联尽联、应联必联”的原则,结合金融领域特点和被检查对象所涉及抽查事项的交集度,组织开展跨部门或科室内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金融领域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积极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根据企业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随机抽查,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精准性和震慑力。
(四)强化后续处置。各科室要本着“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查后续处置工作,及时录入后续处理结果,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五)强化宣传培训。加大对随机抽查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企业、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积极做好随机抽查业务培训,提高全中心检查人员系统操作能力和针对检查事项的执法能力与素质,确保抽查结果认定规范统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加强对本条线双随机抽查工作的业务指导,提升本条线的抽查工作成效,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本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督促指导各科室按计划、按时限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建立双随机抽查回访制度,对回访中发现抽查检查走形式、随意录入检查结果等问题,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在年度考核中酌情扣分。
(三)强化责任担当。科学合理制定每期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抽查前要组织参与检查的执法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执法检查人员要本着对检查对象、检查结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确定的时间、抽查事项、检查流程和相关要求开展抽查检查,认真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复核人员、主管领导要把好审核关,减少因操作失误造成方案作废、检查结果录入错误等现象。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科室要按照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及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对双随机抽查、平台使用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反馈中心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