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按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保障资金,8月份在册城乡低保对象户1414户、2381人,1-8月份发放低保资金及四类人员补贴1005.4万元。在册城乡特困人员270人,1—8月份发放供养金252.22万元、护理补贴103.81万元。开展特困供养对象生活自理能力综合评估,认定特困供养对象270人,其中,全护理59人、半护理103人、全自理108人。为682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3.61万元,为1931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44.39万元。为682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3.61万元,为1931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44.39万元。为865人发放临时救助415.1万元。
加强低收入人群动态监测和在享社会救助对象的定期复核,1-8月份全旗城市低保动态停保17户24人,农村低保动态停保 109户148人;新增城市低保18户24人,农村低保201户345人,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抓好“内蒙古救助通”注册授权工作,全旗低保对象注册率达到97.06%,特困人员注册率达到87.69%。提升社会救助经办能力,推出“乌审救助通”,实现社会救助网上无纸化申请、审核、审批及查询,极大方便群众办理,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