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设定依据 |
实施基本情况 |
行使层级 |
事项类型 |
备注 |
实施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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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名号及条文内容 |
效力层级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省部级 |
市级 |
旗区级 |
乡级及其他 |
可选择 |
必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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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承诺书 |
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
法律 |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申请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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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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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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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提供证明事项承诺 |
2 |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
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五)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
法律、部委规章 |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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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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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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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提供证明事项承诺 |
3 |
工程质量安全承诺书 |
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六)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
法律、部委规章 |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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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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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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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提供证明事项承诺 |
4 |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告知承诺书 |
申领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2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实施机关: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
国务院令、部委规章 |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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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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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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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提供证明事项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