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乌审旗呼吉尔特卫生院隶属于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为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事业单位。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41.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41.3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41.3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减少)-3,281.70万元,增长(下降)-95.90%;支出总计增加(减少)-3,281.70万元,增长(下降)-95.90%。主要原因:因上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决算工作都由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核算中心统一编报,因此所有数据均为汇总数据,无法对比。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41.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3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4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31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1.3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41.3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减少)-2,009.74万元,增长(下降)-93.40%;支出增加(减少)-2,009.74万元,增长(下降)-93.40%。主要原因:因上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决算工作都由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核算中心统一编报,因此所有数据均为汇总数据,无法对比。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31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较上年增加(减少)-1,485.7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上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决算工作都由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核算中心统一编报,因此所有数据均为汇总数据,无法对比;;公用经费72.20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办公用品、水费、劳务费等,较上年增加(减少)-523.9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上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决算工作都由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核算中心统一编报,因此所有数据均为汇总数据,无法对比。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因上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决算工作都由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核算中心统一编报,因此所有数据均为汇总数据,无法对比。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加(下降)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加(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车均运维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4.56万元,增加(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因上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决算工作都由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核算中心统一编报,因此所有数据均为汇总数据,无法对比。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加(下降)0.00%。
(八)关于2019年度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乌审旗呼吉尔特卫生院2019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乌审旗呼吉尔特卫生院2019年未开展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0.00万元、印刷费0.00万元、劳务费0.00万元、委托业务费0.00万元、邮电费0.00万元、差旅费0.00万元、培训费0.00万元、工会经费0.00万元、福利费0.00万元、福利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00万元、其他交通费0.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属于救护车辆,用于医疗急救;。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鹤 联系电话:0477-758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