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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09月30日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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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水利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乌审旗水利局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9年度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乌审旗水利局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全旗水利发展规划、方案等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旗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旗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旗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负责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权转让和交易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苏木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旗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提出国家、自治区、市、旗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项目。

  (四)负责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负责组织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负责和推动全旗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加强与上级水文部门协作,共享水文水资源等信息和情报预报。

  (七)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全旗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全旗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全旗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旗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工程的验收。协调组织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修复、预防保护、监测(预报)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水土流失严重程度、危害程度和水土保持功恢复状况的鉴定工作。负责全旗水土保持绿色经济发展,重点推进沙棘资源建设与开发。负责实施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相关工作。承担水土保持相关行政确认、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十)负责农村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对钻井业技术资质的初审。负责组织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农村牧区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牧区水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负责水库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库移民的安置和扶持工作。负责处理和解决移民定居后所反映的有关问题和困难。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五年规划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旗本级涉水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旗性、跨旗区违法行为,办理大案要案。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管理。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全旗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科技、科研相关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和全旗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四)完成旗委和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转变。乌审旗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

  乌审旗水利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

  旗水利局设局党组、工会、总工办,内设4个股室,加挂2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河湖管理股、水资源和节约用水股(行政审批股)、水利工程建设股(运行管理监督股)。下设二级单位5个,分别是:农牧水利股、水库管理总站、乌审旗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乌审旗水利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乌审旗水土保持生态监督服务站。

  截至201912月底,在职职工76人,其中:实配行政编10人(包含:水土保持局1),实配工勤编2人(包含:水土保持局1),实配事业编52人(其中:参公人员2),抗旱服务站转移安置12人(事业备案人员)。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乌审旗水利局2019年预算收入总额4313.78万元。2019年预算支出总额4313.78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收入预算增加1149.97万元,支出预算增加1149.97万元,增长36.35%。增加主要原因:由于扶贫户灌溉水源井工程、巩固提升饮水工程及抗旱水源井工程等项目支出增加。

  2019年度决算收入总计5884.67万元,支出总计 5884.67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决算收入增加1570.89万元,决算支出增加1570.89万元,增长36.42 %。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上级专项资金未列入年初本级预算中。二、年内调整预算。 在预算执行方面,我局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预算支出管理,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提高支出标准,因紧要工作需要,确需支出的,我局均履行了会议研究、预算调整审批等程序,严格控制了各项费用的支出,确保了水利各项事业的协调运转,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5,884.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884.6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5,884.6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766.84万元,下降-39.03%;支出总计减少-3,766.84万元,下降-39.03%。主要原因:一是十个全覆盖饮水工程债务化解基本完成,节水增效项目已完工;二是2019水利建设项目减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减少。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884.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84.6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88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3.01万元,占17.72%;项目支出4,841.66万元,占82.2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884.6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5,884.6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766.84万元,下降-39.03%;支出减少-3,766.84万元,下降-39.03%。主要原因:一是十个全覆盖饮水工程债务化解基本完成,节水增效项目已完工;二是2019水利建设项目减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减少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88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3.01万元,占17.72%;项目支出4,841.66万元,占82.28%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3.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7.97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268.89万元,津贴补贴306.45万元,绩效工资21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5.9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61万元,住房公积金11.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7万元,生活补助5.76万元,较上年减少-82.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工资及保险缴费金额减少;公用经费75.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89万元,印刷费2.89万元,水费0.76万元,电费0.77万元,邮电费1.56万元,差旅费22.6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劳务费0.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35万元,较上年增加2.94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费增加。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86.37万元,完成预算的479.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7.00万元,支出决算为86.03万元,完成预算的506.1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的34.0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报销2019年度车辆维修费、燃油费等及往年车辆维修费及燃油费检测费等入账;二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86.3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03万元,占99.60%;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占0.4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加(下降)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加(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6.03万元,用于车辆维修保养、燃油费等,车均运维费12.29万元,较上年增加52.97万元,增加160.22%,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报销往年车辆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费等,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34万元,接待2批次,共接待37人次。主要用于一是纳林河防洪渠测量接待设计院人员支出;二是机电井验收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2.86%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八)关于2019年度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本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局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财政专项预算绩效评价,重视评价结果应用,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所有财政专项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根据不同项目设有绩效目标,并按照绩效目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通过对有关信息分析加以督促。按要求对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实施了绩效监控和自评,形成了比较全面客观真实的自评报告。

  我局开展了2019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目前绩效自评工作已完成。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我局开展了2019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自评工作已完成。项目开展情况如下:

  12013年计提土地出让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发展灌溉饲草地节水改造面积7360亩。其中,种植青贮玉米2982亩,紫花苜蓿4378亩。支出控制在批复范围内,工程验收合格率为100%。该项目完成项目质量较好,保护了农牧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满意度达98%。工程完工后投入正常运行。

  2、乌审旗胜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大坝加高培厚、大坝坝体防渗处理、增设大坝护坡及下游排水体;重建泄洪洞及灌溉洞;增设大坝管理设施及安全监测设施。工程验收合格率为100%。该项目完成项目质量较好,缓解了险情,保护了下游部分村庄农牧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满意度达95%以上。工程完工后已投入正常运行。

  3、乌审旗2016年西北节水增效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发展节水灌溉面积6.1353万亩。其中,时针式喷灌1.4097万亩,固定式喷灌0.8307万亩,滴灌3.8949万亩。支出控制在批复范围内。工程验收合格率为100%。项目完成项目质量较好,保护了农牧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满意度达95%以上。

  4、乌审旗2016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绩效自评综述:截至目前,我旗3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均已完工,建设内容达到既定的绩效目标,新增供水力达29万方,受益人口达4.1万人。项目严格遵守成本控制,均未超出批复总投资。已建成的工程运行状况良好,达到设计和建设标准,工程效益发挥正常。此项工程群众满意度达到95分。

  5、乌审旗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转移支付2019年度绩效自评综述:已实施滴灌面积1500亩,打机电井3眼,建井房3座,配套电潜泵3台,安装管道30892m,剩余架设低压线路300m及安装变压器1台正在建设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建设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运行管理交由所涉嘎查、村自行管理,实施的项目移民满意度较高达到了95%。其次由于地方财政紧张,以往对项目资金支付迟缓,形成等项目资金到位后才开展前期工作的习惯,对这样的工作方法我局将加以改正,在以后的项目建设中提前完成前期工作,争取当年项目当年完成。

  6、乌审旗2017年西北节水增效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发展节水灌溉面积4.4670万亩。其中,时针式喷灌9278亩,固定式喷灌10087亩,滴灌25305亩。工程验收合格率为100%。支出控制在批复范围内。工程完工后已投入正常运行。该项目完成项目质量较好,保护了农牧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满意度达97%

  7、乌审旗纳林河防洪堤工程绩效自评综述:完成新建堤防0.632km,并迎水侧边坡防护0.181km,加固分洪渠堤防3.787km,疏浚纳林河河道2.924km,重建陶利水库上游分水枢纽,重建生产桥各2座。保护陶利水库及其下游农牧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疏浚河道以减少洪水淹没两岸耕地、草场的洪灾损失。工程验收合格率为100%。工程成本控制在批复概算范围内。工程完工后工程投入正常运行。该项目完成项目质量较好,缓解了险情,保护了陶利水库及其下游农牧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满意度达95%以上。

  82017年水库维修养护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巴图湾水库、团结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后,消除了水库安全隐患,加强了水库防护力,能够有效地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及汛期的人民生命财产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工程验收合格率为100%,设施设备验收合格率为100%工程按要求控制在采购价格内完成。农牧民满意度达95%以上。水毁工程修复完成后工程投入正常运行。

  9、乌审旗水利局2018年度中央特大防洪抗旱补助资金、陶利、张冯畔等6座水库应急抢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实施后,消除了6座水库安全隐患,加强了水库防护力,能够有效地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及汛期的人民生命财产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工程验收合格率为100%,设施设备验收合格率为100%。工程完成投资超出下达资金。该项目完成项目质量较好,人民满意度达95%以上。水毁工程修复完成后工程投入正常运行。

  10、乌审旗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26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2.529万人。工程验收合格率为100%。支出控制在批复范围内。该项目完成项目质量较好,保护了农牧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满意度达94%以上。工程完工后工程投入正常运行。

  11、乌审旗纳林河防洪渠堤防加固工程绩效自评综述:加固堤防6.635km,其中左岸5.505km,右岸1.130km,修建坝顶路面6.635km,新建跌水两座。保护区域内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工程验收合格率为100%。支出控制在批复范围内。该项目完成项目质量较好,缓解了险情,保护了两岸部分村庄农牧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满意度达95%以上。工程完工后工程投入正常运行。

  12、乌审旗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项目绩效自评综述:乌审旗境内28条河流和32处湖泊及相关水利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支出控制在下达资金范围内。规划编制完成后投入正常运行。

  13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工程绩效自评综述:新打260米机电井14眼,200QJ40-65/5潜水泵32。保障农牧民的饮水、灌溉问题。目前询价手续已办理,正在组织开展工程施工。工程未完成,人民满意度指标未完成。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04万元,比2018年增加2.94万元,增长4.10%。主要原因是:近些年,国家逐步加大水利发展建设投资,水利建设项目增多,水利业务管理支出增大,最终导致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16.89万元、印刷费2.89万元、水费0.76万元、电费0.77万元、邮电费1.56万元、差旅费22.6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劳务费0.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3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2018年减少-122.84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较往年水利建设项目有所减少,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减少;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减少-59.00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较往年水利建设项目有所减少,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减少;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主要用于:水利洒水车2辆、钻井车2;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主要是用于水质监测中心(取水化验)越野车1辆、防汛抢险应急皮卡2。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晓宇    联系电话:13484770548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水利局相关表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