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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14日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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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乌审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职责与所属机构的通知》(乌机编发(2013 )7号文件精神,我局职能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旗人民政府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开展全旗性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活动,负责城乡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检查、监督、指导工作;

  (二)负责行使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三)负责行使城乡市政工程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负责行使城乡园林绿化、城市道路灯饰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负责行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违法建设、违法建筑、乱搭乱建的行政处罚权,重点负责对城乡规划控制区、工业项目区内各类规划建设项目手续完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六)负责行使城乡城乡物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跨门营业的行政处罚权;

  (八)负责行使城乡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黑色路面以外街道车辆停放的行政处罚权;

  (九)负责行使城乡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 规 定的对建筑施工工地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十)负责履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乌审旗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职责。

  二、机构设置

  2008 年 8 月,成立乌审旗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为旗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建制,核定领导职数一正两副,编制39人。2012年3月,“乌审旗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更名为 “乌审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单位,2019年4月,“乌审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乌审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领导职数一正三副,现实有领导一正三副,工作人员 98 人,其中:正式工63人,地方聘用管理工作人员 31人,公益性岗位4 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我单位预算合计1130.03万元,财政预算收入1078.7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1.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项目未实施。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078.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078.74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078.74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5.55万元,下降2.30%;支出总计减少25.55万元,下降2.30%。主要原因:一是为响应政策过紧日子,压减公用支出和三公经费;二是人员减少各项保险减少。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78.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8.74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07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4.25万元,占91.20%;项目支出94.49万元,占8.8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78.7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078.7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5.55万元,下降2.30%;支出减少25.55万元,下降2.30%。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减少;二是人员调动基本支出减少。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7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4.25万元,占91.20%;项目支出94.49万元,占8.8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4.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4.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宝信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减少2.1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279.71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咨询费、手续费费,较上年减少87.94万元,主要原因是:为响应政策过紧日子,压减公用支出和三公经费。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完成预算的12.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完成预算的12.2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我单位积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严格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6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5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度无出国(境)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5万元,用于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维护及燃油费用支出,车均运维费0.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1.9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积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严格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1.22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工作餐随之减少。

  (八)关于2020年度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0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因不涉及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属相当正科级事业单位,无此项支出。

  本部门2020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79.71万元,比2019年减少87.94万元,降低23.90%。主要原因是:为响应政策过紧日子,压减公用支出和三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37.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0万元,比2019年增加27.40万元,增长(降低)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办公场所搬迁,部分办公设备无法满足办公需求;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07万元,比2019年减少29.93万元,降低21.40%,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实施和未支付。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7.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主要用于:镇区违章车辆和僵尸车辆清理整治工作;执法执勤用车19辆,主要用于:镇区城市管理巡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慧    联系电话:0477-2247804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批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