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街接,进一步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巩固脱贫质量、根据《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指〔2023〕716号)文件要求,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苏木镇申请,旗委常委会议研究,形成2024年中央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万元分配情况,现将分配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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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乌审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万元分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