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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6日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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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企业名称/个人姓名 处罚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执行结果
1 乌审旗勇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乌环罚〔2020〕03号 炉灰倾倒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及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已缴纳
2 鄂尔多斯市焚铂煤业有限公司 乌环罚〔2020〕18号 露天堆放煤泥2000吨,未采取密闭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已缴纳
3 内蒙古华岳能源有限公司 乌环罚〔2020〕24号 露天堆放原煤1000吨,未采取密闭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已缴纳
4 乌审旗勇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乌环罚〔2020〕30号 擅自将冲洗脱硫管道设施的废水,排入项目围墙北侧无任何防渗措施的土坑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罚款已缴纳
5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乌环罚〔2020〕34号 彩钢车间门口露天喷漆作业,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喷漆作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已缴纳
6 陕西物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乌环罚〔2020〕35号 处料场内露天堆放粉状物料(原料),未采取密闭管理措施产生量扬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已缴纳
7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乌环罚〔2020〕38号 矿区设置有两处小型拌合站,站内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密闭管理措施产生量扬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已缴纳
8 乌审旗建业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乌环罚〔2020〕39号 厂区内露天堆放粉状物料(原料),未采取密闭管理措施产生量扬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已缴纳
9 乌审旗凯荣商砼有限责任公司 乌环罚〔2020〕41号 厂区内露天堆放粉状物料(原料),未采取密闭管理措施产生量扬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已缴纳
10 乌审旗鑫昂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乌环罚〔2020〕42号 厂区内露天堆放粉状物料(原料),未采取密闭管理措施产生量扬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已缴纳
11 乌审旗昊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乌环罚〔2020〕43号 厂区内露天堆放粉状物料(原料),未采取密闭管理措施产生量扬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已缴纳
12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乌环罚〔2020〕46号 未按照规范要求采取有效防扬散、流失、渗漏措施,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及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已缴纳
13 山西煜达矿业工程有限公司 乌环罚〔2020〕47号 加工车间门口露天喷漆作业,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已缴纳
14 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 乌环罚〔2020〕7号 营盘壕煤矿锅炉烟气排口二氧化硫超标排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未缴纳罚款
15 乌审旗盛禾煤业有限公司 乌环罚〔2020〕26号 厂区内露天堆放煤泥约300吨、原煤约150吨,未采取密闭措施,部分堆场采用密目网苫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未缴纳罚款
16 淄博八达通能源中心 乌环罚〔2020〕27号 厂区内露天堆放煤泥4500吨,未采取密闭措施,部分堆场采用密目网苫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未缴纳罚款
17 乌审旗沙尔利格镇建福砖厂 乌环罚〔2020〕28号 岩屑堆存场所局部地方未采取有效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及第二款的规定 未缴纳罚款
18 乌审旗天玄能源有限公司 乌环罚〔2020〕31号 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未缴纳罚款
19 乌审旗东翊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乌环罚〔2020〕44号 厂区内露天堆放碎石约200吨,未采取密闭管理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未缴纳罚款
20 乌审旗九盛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乌环罚〔2020〕45号 厂区内露天堆放碎石约100吨,未采取密闭管理措施,有扬尘产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未缴纳罚款
21 鄂尔多斯市嘉能洗煤有限公司 乌环罚〔2020〕48号 厂项目露天堆放原煤约200吨,厂区四周设置有防风抑尘网,但未采取密闭管理措施,有扬尘产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未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