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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8日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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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0号建议答复的函

哈日查盖、那日苏、额尔德尼、伊庆嘎、斯庆巴特尔、乌云高、敖特根其劳、康正平、敖日根宝、乌云斯庆、贾凤娥、额登吉日嘎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乌审出产”品牌建设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旗坚持以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为培育主体,以创建“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为核心,建立健全发展现代农业、培育农业优质品牌扶持政策和农业品牌质量管控措施。截至目前,全旗已获“三品一标”认证产品业主24家102个产品。通过大力培育农业优质品牌,极大的增强我旗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全旗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一是加大农业品牌建设力度。紧紧围绕服务我旗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大局,统筹制定本旗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规划,分年度、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发展壮大“名优特”农产品,着力打造一批以“皇香生猪”、“无定河大米”、“鄂尔多斯细毛羊”等为主的“名优特”地方农产品品牌。

  二是培育壮大农业品牌经营主体。鼓励龙头企业利用品牌资源进行扩张和延伸,建立农产品产业园区和原料基地,提高产业集中度;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品牌为纽带进行整合,做大做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联盟,以农业产业化企业为龙头、以合作社为纽带、以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为基础,培育集生产、加工和服务为一体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联盟。依托各类园区、市场,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技术含量高的农业生产集群、加工集群、流通集群、科技集群,加快农产品区域品牌和商标的注册与管理,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建设与保护。

  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行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探索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实现对农产品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综合执法监管力度,严格查处生产、加工环节使用高毒和禁限用农药、非法添加以及生产经营假劣农产品和冒用、盗用标志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产品质量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检力度,对检测不合格坚决不允许上市,同时将不合格的产品及企业及时曝光公布,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乌审旗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