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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09月20日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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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政协乌审旗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

郭兴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政府和农信社合作打造“三资平台”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三资平台的关注及支持。现就您们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在近年农业农村工作文件中都有明确要求。多年来,我局严格落实上级精神,在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落实职责分工,强化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职能

  按照国务院机构职责分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监督管理。我旗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民政部、审计署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对苏木镇从事村级财会工作人员和村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队伍建设等作出规定和经营管理体系建设,解决苏木镇农经队伍不健全问题,确保包括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在内的各项农经工作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农村牧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行为

  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2021年,我旗制定印发《关于农村牧区清产核资相关指导制度的函》文件,从财务公开、民主管理、村审计监督、集体资产管理等多方面提出规范性要求。并要求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集体重大事项履行民主程序,接受全体成员监督,构建了资产监管制度体系。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人员素质

  2019年以来,我旗多次举办农村牧区财务审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农牧民合作社财务会计等培训。共培训相关人员约100人。通过举办农村财务审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了苏木镇统管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切实带动了相关业务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平台建设,增强农村牧区金融服务

  2021年,我旗与农行达成协议、为我旗提供“三资”平台,包括村级财务核算、资产资源管理、清产核资、产权交易等功能,智能分析和3S等信息化手段,搭建农村牧区管理信息化平台,强化土地资源管理,重构农村业务审批流程,加强监督和预警,预计2023年为政府、企业、社会大众提供农村产业管理、集体资金管理、集体资产管理等服务。

  下一步,我旗将继续加大力度,做好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夯实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基础。二是继续加大农村审计监督力度,强化审计查出问题移交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指导各地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切实提高监管水平。四是继续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明确苏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构工作责任和职能,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

                              乌审旗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