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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09月26日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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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乌审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3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春代表:

您在乌审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煤矿企业附近农牧民地下水下沉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我旗制定印发了《乌审旗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与农牧民利益联结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乌审旗“万企兴万村”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下一步,我旗将结合“3+1”互助共建,采取设立“万企兴万村”促乡村振兴扶持资金,各煤矿通过缴纳水处理费方式出资等措施,全面落实煤炭企业节水责任、生态责任和社会责任,妥善化解中央环保督察暴露出的地企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形成共建共享机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了保障煤矿企业安全排水和生态补水区农牧民生产生活,提升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水平,引导煤矿企业履行乡村振兴社会责任,建立生态补水工程与嘎查村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全嘎查村人员参与的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优先发展煤矿所在嘎查村和矿井疏干水取水区和受水区嘎查村的产业、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样板之地,促使矿井疏干水取水区和水区农牧业产业更强、农牧民生活更富有,生态环境得到更好保护,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乌审旗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