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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09月01日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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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43号建议答复的函

吉日嘎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缩小优化沙地柏缓冲区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旗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关注及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图克镇部分嘎查村涉及沙地柏保护区,沙地柏保护区外还有缓冲区,以上区域内属禁止开发,禁止开发区内的农牧民享受不到相应的惠农政策。缩小或者优化缓冲区范围,给农牧民发展空间,支持农牧民产业发展。”的建议,现已将沙地柏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预案上报国家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审核封库,目前,正在开展整合优化预案再完善工作。

  内蒙古毛乌素沙地柏自然保护区2000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660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11522.53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24.7%,缓冲区面积6660.68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14.3%,实验区面积28416.79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61%。自然保护区以保护沙地柏为主,属“自然生态系统”类别“荒漠”类型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内环境优美,是国内沙地柏灌丛面积最大、长势最好、最集中连片的区域。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绿色乌审生态保护的一张亮丽名片。为解决生态保护与人类活动之间的矛盾冲突,促进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于2020年2月下发《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启动了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自然保护区功能分区由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转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我旗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内蒙古毛乌素沙地柏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工作,在整合优化的过程中对功能分区进行了科学优化,整合优化后核心保护区面积18181.20公顷,一般控制区面积28375.79公顷。其中直接由原核心区和缓冲区转化为核心保护区的面积为8847.37公顷。在整合优化预案中已将图克管护区原核心区和原缓冲区全部调整为一般控制区。

  同时国家正在制定的《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对核心保护区提出“原住居民和其他合法权益主体,在不扩大现有规模和利用强度的前提下,开展必要的种植、放牧、采集、捕捞、养殖、取水等生产生活活动,修缮生产生活设施”,并对十项禁止性规定进行了调整,将涉及原住居民生产生活的砍伐、放牧、捕捞、采药、烧荒等人为活动不再列入禁止性规定,将对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有较大影响的围填海、开发区建设、房地产开发、高尔夫球场建设、风电和光伏开发等活动列入禁止性规定。可以看出国家政策导向是对原住居民的管控要求降低,因此,自然保护区内的居民正常生产生活不会受到大的限制,可以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全旗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今后一如既往地重视、支持我旗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

                               乌审旗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