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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06月26日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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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56号建议答复的函

沙健代表、杨小明代表、王宝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旗生态事业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日、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制作《绘山水画卷 做生态文章》《厚植乌审生态绿 绘就北疆文明兴》《绿色乌审 生态之都》宣传片,在主流媒体展播,微信微博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63条,开展环境宣传进学校、进景区、进社区、进农村牧区、进企业、进机关宣传活动。举办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每季度组织1次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邀请学生、社区居民走进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了解污水处理过程和工艺,不断增强公众生态环境意识,扩大宣传范围和影响力。

(二)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乌审旗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安排,逐年安排2-10个嘎查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截至目前,43个嘎查村已完成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均达到了90%。农村生活污水部分统一集中收集拉运到处理厂,部分接入城区管网,散户主要依托户改厕、农田灌溉等方式处理。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率稳定达到60%以上。 

 (三)强化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制定印发《乌审旗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统筹规划生活污水治理,指导全旗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 现已建成无定河镇污水处理厂、无定河镇河南村污水处理厂、苏力德苏木陶利嘎查污水处理厂、乌审召镇污水处理厂,我局对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进行监督性监测,出水水质符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DBHJ/001-2020)。

(四)开展农村牧区黑臭水体排查。按照《自治区党委农牧办 农牧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组织各苏木镇开展农村牧区黑臭水体排查,截至目前,全旗农村牧区未发现黑臭水体。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对苏木镇考核责任制,定期考核并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和环境保护问责制。各嘎查村制定环境保护村规民约,积极探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自我管理方式,组织村民参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二)加强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要深入开展农村牧区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村民环保意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科技普及教育,彻底清除农村干部群众在思想上存在的模糊观念和认识误区,不断增强环保忧患意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村环保防治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增加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增加资金投入是搞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必要条件。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补助,不断加大对农村环境建设的投入。另一方面,积极创新投入机制,探索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不断改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把资金重点投入改善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

最后,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环境生态保护工作。

 

 

 

                            乌审旗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