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公开->收费公示->收费文件公示

2021年

04月28日

08:56

来源:

【字体:

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公布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乌审旗教育体育局 

  现将《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精神执行。 

    

    

                           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428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 

    

各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0〕1060号)原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 

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 

  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教育厅 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自治区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17〕813号)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春季中小学汉、蒙文、区外直供教材因部分教学内容变动,教材的印张数量发生了变化,重新核定后的教材零售价格详见附件。 

  二、除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高中阶段蒙古语(朝鲜语)授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两免”政策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23号)中规定的高中阶段部分学生免缴教材费实施范围内的学生外,其他高中阶段学生仍按照核定的内蒙古自治区高中阶段教材价格缴纳教材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是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后教材出版单位与财政结算的依据,学校不得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收取教材费;未列入附件目录中的义务教育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仍按原文件规定的零售价格结算。 

  三、各出版单位应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在教材版权页中标明价格批准文号、零售价格、印张数量、印刷数量、报审表相应编序号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此通知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春季中小学汉文教材零售价格表 

  2.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春季中小学蒙文教材零售价格表 

  3.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春季中小学区外直供教材零售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