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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09月08日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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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民政局多措并举切实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特困人员是困难群众和兜底保障对象中最困难、最脆弱、最需保障的群体,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直接体现。为全面加快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民生工作改革发展,今年来,乌审旗民政局通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为城乡特困人员提供制度化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照料护理服务,编密织牢特困人员基本民生安全网。 

  一是严格落实供养标准,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为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乌审旗民政局严格落实救助资金发放制度,确保每月10日前将救助资金全部发放至困难群众个人账户,今年按照自治区、市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提高特困供养标准。2020年,农村特困人员生活供养标准由去年790元/人、月提高到850元/人、月,城镇特困人员生活供养标准由去年1100元/人、月提高到1500元/人、月。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由去年1047元/人、月提高到1100元/人、月;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由去年403元/人、月提高到460元/人、月。5月底已将22.69万元提标资金全部发放到户,提标工作全面完成。截至目前,共为全旗323名特困人员发放1-7月救助资金331.72万元。  

  二是落实责任担当,主动救助到位。乌审旗将社会救助融入网格化社区治理体系,积极发挥驻村工作队、嘎查村(居)民政协理员、网格员的重要作用,开展救助对象摸排,及时发现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并主动告知并协助其申报特困供养待遇,做到主动发现、主动报告、主动救助。止目前,已为符合条件的20名特困人员落实了特困供养待遇,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三是抓好动态管理,做到底数精准。底数精准是精准救助的基础,也是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生命线”,必须持续抓好动态管理。一是摸清“保障”的底数。3月底结合建档立卡贫困户大排查和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挂牌作战活动,全面开展了集中摸底排查,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供养范围,防止“漏保”。对摸排出来的1名符合特困救助供养政策人员已按程序纳入特困供养救助范围,确保了“应养尽养”。二是摸清“自理状况”的底数。乌审旗民政局依据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能力等6项指标,逐人开展自理能力评估,对特困人员实施动态分类保障,为发放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金提供了详实的依据,保障了特困供养人员享受照料护理服务的权益。三是摸清“供养需求”的底数。依托特困人员自理能力鉴定,逐人排查,了解特困人员供养需求,全面掌握本辖区分散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

  四是落实供养需求,监管照护到位。各苏木镇根据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情况,积极开展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调查需求,详细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鼓励动员其入住养老机构集中供养,对精神残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动员其积极入住精神福利机构进行治疗。截至目前,已有6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入住养老机构集中供养,20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分别入住鄂尔多斯市第四医院和乌审旗静心园进行治疗。    

  五是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档案。结合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开展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调查,按照“一人一档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特困人员档案。对自愿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由各苏木镇落实监护人照料服务责任,确保其“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切实加强特困人员档案管理,做到归档及时、资料完整、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