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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16日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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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2021年前三季度社会救助 工作扎实推进

  

  2021年,乌审旗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切实加强救助政策落实,持续提高救助保障水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一是修订完善《乌审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认定办法》,细化了家庭收入及财产测算标准,规范了审核认定程序。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40元,较2020年每人每月790元提高50元,增幅6.3%。农村牧区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200元,较2020年每人每年6720元提高480元,增幅7.1%9月份,全旗在册城乡低保对象13862568人,19月份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913.08万元。二是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00元,较2020年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100元,增幅6.6%。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920元,较2020年每人每年10200元提高720元,增幅7.1%。完成了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复核评估,认定特困供养对象321人,19月份发放供养金279.6万元,发放护理补贴106.77万元。三是修订完善《乌审旗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标准,优化救助流程,切实加大对因病、因残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力度,19月救助442人次,发放救助金110.16万元。四是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解忧暖心传党恩”实践活动,由领导班子带队,深入全旗6个苏木镇75个嘎查村(社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共走访困难群众125人次,发放慰问金37500。中秋节前夕开展“中秋福袋”敬赠特困人员暖心活动,走访探望60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送去月饼、大米、牛奶、炒米、酥油、奶茶粉等慰问品。五是全旗在册困难残疾人589人,1-9月发放生活补贴53.73万元;重度残疾人1809人,1-9月发放护理补贴363.42万元。六是全旗在册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4人,1-9月发放供养金84.12万元,在册“三民”和60年代精简人员173人,1-9共发放201.2万元。(乌审旗 许二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