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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17日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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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有机产品研发生产推广体验销售一体式生态闭环平台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鄂稳办发〔2016〕7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21年4月25公布)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可追溯有机产品研发生产推广体验销售一体式生态闭环平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图克镇图呼勒岱嘎查

  建设单位:内蒙古牧名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及内容:奶食品精细加工厂648平方米、农村电商及办公室建筑960平米。建设内容:测点牧场建设、有机草料基地建设、乳制品生产加工厂房、建设办公,农村电商一体式建筑建设、产品可追溯体系系统建设、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体验销售实体店建设、团队建设、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100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500万元。

  项目建设期:本工程规划周期为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1日。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项目立项审批合法性及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风险;

  项目建设期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资金筹措、对周边交通和居民的影响风险;

  项目破坏环境的风险、水土保持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开展相关立项、审批工作;

  建议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提高产品质量并减少成本;

  切实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保证项目安全生产;

  选择有经验的工程承包商,选用成熟的工业化技术规避完工风险;

  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项目资金的落实和到位;

  建议项目运行选择居民稀居线路;

  建议项目建设做到环保设施和主体项目同步建设,并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加大环保投资力度。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5天内,向项目评估主体单位提出。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牧名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新区银海实业A6二楼

  联系人:傲特更脑日布

  联系电话:15352888848

                                                                                     内蒙古牧名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