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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03月07日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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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吨/年液态阳光--二氧化碳加绿氢制甲醇技术示范项目输电线路单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鄂稳办发〔2016〕7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21年4月25公布)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10万吨/年液态阳光--二氧化碳加绿氢制甲醇技术示范项目输电线路单元。

  建设地点:图克工业项目区、乌审旗乌兰陶勒盖镇、乌审旗嘎鲁图镇、乌审旗乌审召镇。

  建设单位: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及内容: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液态阳光二氧化碳制甲醇项目总规划装机规模为625MW,其中风电225MW、光伏400MW,合建一座220kV升压站,设置2台320MVA分裂升压变,新能源发电经升压站升压至220kV后经约67.1km输电线路送至制氢及绿色甲醇合成厂区。部分电能在制氢站就地消纳,不能消纳的通过制氢降压站与电网联络线上送电网。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3829万元,均由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建设期:本工程规划周期为2023年6月-2025年5月。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项目立项审批合法性及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风险;

  项目建设期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资金筹措、对周边交通和居民的影响风险;

  项目破坏环境的风险、水土保持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开展相关立项、审批工作;

  建议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提高产品质量并减少成本;

  切实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保证项目安全生产;

  选择有经验的工程承包商,选用成熟的工业化技术规避完工风险;

  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项目资金的落实和到位;

  建议项目运行选择居民稀居线路;

  建议项目建设做到环保设施和主体项目同步建设,并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加大环保投资力度。

  四、公示说明

  本次公众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建设单位联系。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

  六、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

  联系人:肖海龙

  联系电话:15847075209

  公示时间: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