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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05月23日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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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审旗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十六届乌审旗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乌审旗委统一安排部署,2022年5月13日至7月22日,十六届旗委第二轮第巡察组对乌审旗应急管理局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16日,乌审旗委巡察组向乌审旗应急管理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公开方式及时间


公开方式:通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并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保留不少于5天,乌审旗委监委官方平台同步转发。

公开时间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8日

二、公开内容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要求不够有力,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有弱项。局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贯彻不到位、不到底,在实际中存在差距。

1)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学习以“机械式”传达为主,干部职工例会学习平均出勤率68%;党史学习教育不认真,党组、党支部界定不清,出现“我部”“党支部”“党组”字样,党史学习教育研讨档案中缺少“一把手”研讨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2022年党委学习计划》,邀请党校老师专题授课;二是制定《领导干部学习制度》并将学习情况纳入年底考核;三是按照干部考核办法,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对干部职工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学习情况定期通报;四是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五是认真撰写“一把手”研讨材料。

责任部门:综合协调股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2)综合保障救灾能力不足。救灾物资储备库未通电、通水,未满足通风、安保、防尘等基本条件;救灾物资储备数量不足,种类不全,且分散储备在各个职能部门,没有形成快速联动的应急体系;管库人员对库内物资底数不清,物资出入库无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二是采购防汛物资、应急救援指挥车辆设施设备,绘制制定“一图一册”(乌审旗应急救援物资、队伍和避难场所分布图和应急救援手册);三是制定印发《救灾物资出入库管理办法》,并指定专人负责。

责任部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长期坚持

3)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2021年8月10日、2022年1月20日,中天合创能源有限公司半年内连续发生2起安全事故,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监督检查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对领导分工和干部岗位进行调整。二是制定印发《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乌审旗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置办法》制度办法,加强日常检查,每季度由领导带队开展检查,针对问题整改适时“回头看”,形成闭环管理;三是制定印发《乌审旗安全生产通报办法》《乌审旗安全生产诫勉约谈办法》《乌审旗安全生产奖励办法》;四是制定印发《乌审旗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制度《乌审旗企业黑名单制度》乌审旗安全生产会商研判会制度五是制定印发《乌审旗安全生产警示办法六是签订《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家会诊服务》技术服务委托合同

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股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长期坚持

2.对应急指挥系统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局党委将应急指挥信息化系统等同于一般的信息化工程,没有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必要性、严肃性。

1)指挥中心功能单一。还处于简单的电话、文书报告阶段,对各类数据的整合力度不够,远不能满足应急指挥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需要。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对应急预案、应急专家、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企业信息等86份静态数据的收集;二是制定印发《突发事件处置流程》。

责任部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长期坚持

2)应急指挥通讯手段不够先进。未实现指挥中心、移动指挥车、手持单兵等多终端融合联通,无法实现在“三断”(断电、断网、断路)等极端情况下的通信畅通。

整改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队可视化融合指挥系统解决方案》,解决“三断”等极端情况下的通信畅通。

责任部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3)存在网络安全隐患。指挥中心机房未通过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认证。

整改情况:一是已聘请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网络运维保障工作;二是制定印发《网络维护制度》,增设两台防火墙(华为USG6550、华为6520)。

责任部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长期坚持

4)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没有信息化专业人才,运维保障能力有限。

整改情况:一是已聘请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网络运维保障工作;二是已聘请专业人员对现有工作人员进行网络安全知识培训。

责任部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3.安全监管执法保障不到位,专业队伍力量配备不足。局党委解决基础性、结构性、体制性的矛盾办法不多、举措不够有力,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1)监管人员专业能力不强。未达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文件:“3年内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的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每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开展“人人一堂课”活动;二是利用《应急管理部干部培训学院》进行学习;三是将干部职工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专业证件情况纳入干部年底考核。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2)一线执法力量薄弱。旗应急管理局负责行业安全监管的执法人员中,在编持证人员35人,能真正到一线执法人员仅9人。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议,调整5名人员到执法大队开展工作;二是召开党委会议,将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干部开展辅助执法工作。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3)缺乏必要的技术装备。在日常监管执法中,仅靠执法人员个人经验做判断,安全监管的科技含量低。

整改情况:一是聘请专业老师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二是已和安全生产第三方签订协议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三是借助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开展执法工作。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4.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旗应急管理局党委对执法人员持证情况缺乏监管,个别人员曾持有过期行政执法证现场检查,出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整改复查意见书》等。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议,将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调整在其他岗位;二是制定印发《执法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三是制定执法流程图,规范执法标准;四是已聘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定期对案卷、执法文书等材料进行审查。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长期坚持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

1)舆论分析研判走过场。2020年、2021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雷同,与本职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未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预防、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等领域进行舆情分析研判。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二是邀请党校老师对领导干部进行培训学习;三是制定《分析研判制度》。

责任部门:综合协调股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长期坚持

2)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研究不够。工作制度照搬照抄,局党委制定的《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出现“住房保障文化建设”“学校网络阵地”和“对信访工作监督”等字样。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意识形态学习方案》,按时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重新制定《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网络舆情应急预案》《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预防、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等领域进行舆情分析研判。

责任部门:综合协调股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长期坚持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不够到位

6.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不到位。局党委防范职务廉政风险意识不强,对公共财物管理使用制度执行不严格。

1)专家咨询费发放不规范。自2017年以来未与专家签订过聘书,聘请专家不论职称高低、不论地域远近,无差别一律按照固定金额发放,且多以本地专家为主,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与中国职业健康协会签订《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家会诊服务》技术服务委托合同,不再从社会面聘请专家服务;二是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责任部门:综合协调股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长期坚持

2)发放岗位津贴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退还2021年度的岗位津贴二是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通过党委会议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发放办法

责任部门:综合协调股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7.行政审批效能有待提高。局党委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作用认识不到位,深化“放管服”改革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局党委承担的30项行政事项未能实现“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整改情况:一是30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旗政务服务大厅,并委托首席代表常驻中心集中办理,集中统一行使审批权,坚决实现“最多跑一次”二是完成梳理本部门未上网运行的行政许可事项8项三是与旗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签订受理和出件委托书,将本单位负责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5主项5子项4的受理和出件职能全权委托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一窗综办”窗口承接,我单位不再另行受理和出件

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股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8.“一把手”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到位。

1)民主集中执行不力,党内民主走形式,2019年在议定实绩考核结果、年度评优、推荐干部时,未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程序,由主要负责人直接确认人选。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等相关内容;二是制定完善《议事决策制度》

责任部门:综合协调股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长期坚持

2)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议事程序不规范,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一把手”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在部分决策会议中,班子成员未充分发表意见或进行表态就形成决议;在大额资金支出、物资采购决策会议中,非党组成员进行表态发言;在进行企业安全评价、干部职工分工、推荐干部职级晋升的决策会议中,“一把手”第一个表态发言。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的通知》二是规范“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三是修订完善《“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并组织学习;四是按照《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派驻检监察组全程列席监督指导“三重一大”会议。

责任部门:综合协调股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长期坚持

9.违反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局党委超审批权限设置内设机构,额外设立综合办公室、财务室、综合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矿山监督管理股、宣传教育培训股、行政审批股、综合减灾股等,并任命各股室股长。

整改情况:经党委会和“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决定,撤销综合办公室、财务室、综合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矿山监督管理股、宣传教育培训股、行政审批股、综合减灾股等股室,将综合办公室和财务室的职能职责由综合协调股承担,综合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矿山监督管理股和行政审批股的职能职责由安全监管股承担,宣传教育培训股和综合减灾股职能职责由应急综合保障中心承担,不再单独设股室和股室长。

责任部门:综合协调股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10.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局党委在抓党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方面不严不实,党建工作未扎实有效开展。   

1)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足。2021年全旗党建工作考核位于政府一级局末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学习党建和业务知识;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讲党课、创建文明城市、3+1帮扶、疫情防控等工作。

责任部门:综合协调股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长期坚持

2)对党内政治生活抓得不够严。“三会一课”有时不能按时开展,2020年召开支委会9次,党组书记未讲党课。“党员固定活动日”质量不高,方式方法单一,基本以学习代替。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学习计划;二是已制定党员固定活动日计划。

责任部门:综合协调股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长期坚持

3)研究制定党建工作流于形式,按计划完成质量不高。《中共乌审旗应急管理局党支部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内容出现“部署开展庆祝建党99周年系列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党建引领 三度融合》工作方案;二是邀请党校老师就党组织建设进行专题培训学习;三是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进行了廉政谈话。

责任部门:综合协调股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11.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够。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对党员监督管理不到位。

1)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以传达文件代替安排部署,参会人员仅限股级以上,未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工作要求,每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已召开;二邀请党校老师为全体干部职工讲解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

责任部门:综合协调股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2)警示教育不够深入。对已处理的典型违规违问题不公开、不通报,未作为典型案例纳入警示教育内容,未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2019年-2021年,旗应急管理局有个别干部因酒驾、打架斗殴等被查处、问责。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个别干部因酒驾、打架斗殴事件进行通报批评;二是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增强敬畏意识;三是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内容及领导小组成员分工的通知》;四是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干部职工进行廉政谈话。

责任部门:综合协调股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3)开展廉政谈话、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2021年上半年与下半年的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廉政谈话内容相同;2019年-2021年主要领导干部个人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相同。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和股室干部定期开展廉政谈话;二是细化梳理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防范台账;三是主要领导已经讲一次廉政党课。

责任部门:综合协调股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12.派驻检组监督不到位。

1)对局党委及班子成员的监督执缺乏较真、碰硬的勇气,没有经常性的督导、提醒,个别干部被查处、问责,均未进行廉政谈话。

整改情况:一是做实日常监督;二是凝心聚力“查”,较真碰硬“督”,真正做到时时严、处处紧、事事硬,较真“小毛病”,预防“大问题”;三是通过廉政提醒、即时批评,使提醒单位、被谈话、批评对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四是始终把廉政谈话作为强化监督的重要抓手,以靠实责任深入谈、关键节点及时谈、新任干部主动谈、问题人员回访谈等方式,在交心交流中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帮助提高律规矩意识。

责任部门:派驻检组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长期坚持

    2)对派驻部门监督不力。局党委2020年召开“三重一大”会议25次,派驻检监察组列席5次,2021年召开“三重一大”会议20次,派驻检监察组列席4次。

整改情况:一是紧盯“三重一大”事项,督促权责规范运行;二是紧盯决策依据。落实相关制度,做好事前监督;三是紧盯决策程序。严格过程管控,做好事中监督;四是紧盯决策落实。不断跟踪问效,做好事后监督。

责任部门:派驻检组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长期坚持

3)派驻检监察组职责定位不清。2020年9月22日、2021年5月31日召开会议,在研究大额资金支出、采购物资决策中,派驻检监察组表态发言。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二是“三重一大”事项上下功夫。对决策的流程、内容进行当场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决策事项,当场建议暂缓;三是在精准定位上下功夫。有效避免越位、错位、缺位现象,履行好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四是在精准监督上下功夫, 实现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切实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责任部门:派驻检组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7-7214422。

 

 

 

                                                                      中共乌审旗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