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2022年党委学习计划》,邀请党校老师专题授课;二是制定《领导干部学习制度》并将学习情况纳入年底考核;三是按照干部考核办法,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对干部职工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学习情况定期通报;四是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五是认真撰写“一把手”研讨材料。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2)综合保障救灾能力不足。救灾物资储备库未通电、通水,未满足通风、安保、防尘等基本条件;救灾物资储备数量不足,种类不全,且分散储备在各个职能部门,没有形成快速联动的应急体系;管库人员对库内物资底数不清,物资出入库无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二是采购防汛物资、应急救援指挥车辆设施设备,绘制制定“一图一册”(乌审旗应急救援物资、队伍和避难场所分布图和应急救援手册);三是制定印发《救灾物资出入库管理办法》,并指定专人负责。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对领导分工和干部岗位进行调整。二是制定印发《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乌审旗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置办法》制度办法,加强日常检查,每季度由领导带队开展检查,针对问题整改适时“回头看”,形成闭环管理;三是制定印发《乌审旗安全生产通报办法》《乌审旗安全生产诫勉约谈办法》《乌审旗安全生产奖励办法》;四是制定印发《乌审旗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制度》《乌审旗企业黑名单制度》《乌审旗安全生产会商研判会制度》;五是制定印发《乌审旗安全生产警示办法》;六是签订《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家会诊服务》技术服务委托合同。
整改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队可视化融合指挥系统解决方案》,解决“三断”等极端情况下的通信畅通。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聘请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网络运维保障工作;二是已聘请专业人员对现有工作人员进行网络安全知识培训。
整改情况:一是每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开展“人人一堂课”活动;二是利用《应急管理部干部培训学院》进行学习;三是将干部职工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专业证件情况纳入干部年底考核。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议,调整5名人员到执法大队开展工作;二是召开党委会议,将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干部开展辅助执法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聘请专业老师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二是已和安全生产第三方签订协议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三是借助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开展执法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议,将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调整在其他岗位;二是制定印发《执法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三是制定执法流程图,规范执法标准;四是已聘请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定期对案卷、执法文书等材料进行审查。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二是邀请党校老师对领导干部进行培训学习;三是制定《分析研判制度》。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意识形态学习方案》,按时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重新制定《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网络舆情应急预案》《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预防、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等领域进行舆情分析研判。
整改情况:一是与中国职业健康协会签订《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家会诊服务》技术服务委托合同,不再从社会面聘请专家服务;二是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退还2021年度的岗位津贴;二是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通过党委会议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发放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30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进驻旗政务服务大厅,并委托首席代表常驻中心集中办理,集中统一行使审批权,坚决实现“最多跑一次”;二是完成梳理本部门未上网运行的行政许可事项8项;三是与旗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签订受理和出件委托书,将本单位负责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5项(主项5项,子项4项)的受理和出件职能,全权委托旗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一窗综办”窗口承接,我单位不再另行受理和出件。
8.“一把手”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到位。
(1)民主集中执行不力,党内民主走形式,2019年在议定实绩考核结果、年度评优、推荐干部时,未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程序,由主要负责人直接确认人选。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等相关内容;二是制定完善《议事决策制度》。
(2)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议事程序不规范,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一把手”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在部分决策会议中,班子成员未充分发表意见或进行表态就形成决议;在大额资金支出、物资采购决策会议中,非党组成员进行表态发言;在进行企业安全评价、干部职工分工、推荐干部职级晋升的决策会议中,“一把手”第一个表态发言。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的通知》;二是规范“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三是修订完善《“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并组织学习;四是按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列席监督指导“三重一大”会议。
整改情况:经党委会和“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决定,撤销综合办公室、财务室、综合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矿山监督管理股、宣传教育培训股、行政审批股、综合减灾股等股室,将综合办公室和财务室的职能职责由综合协调股承担,综合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矿山监督管理股和行政审批股的职能职责由安全监管股承担,宣传教育培训股和综合减灾股职能职责由应急综合保障中心承担,不再单独设股室和股室长。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学习党建和业务知识;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讲党课、创建文明城市、3+1帮扶、疫情防控等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学习计划;二是已制定党员固定活动日计划。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党建引领 三度融合》工作方案;二是邀请党校老师就党组织建设进行专题培训学习;三是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进行了廉政谈话。
(1)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以传达文件代替安排部署,参会人员仅限股级以上,未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工作要求,每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已召开;二是邀请党校老师为全体干部职工讲解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
(2)警示教育不够深入。对已处理的典型违规违纪问题不公开、不通报,未作为典型案例纳入警示教育内容,未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2019年-2021年,旗应急管理局有个别干部因酒驾、打架斗殴等被查处、问责。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个别干部因酒驾、打架斗殴事件进行通报批评;二是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增强敬畏意识;三是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内容及领导小组成员分工的通知》;四是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干部职工进行廉政谈话。
(3)开展廉政谈话、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2021年上半年与下半年的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廉政谈话内容相同;2019年-2021年主要领导干部个人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相同。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和股室干部定期开展廉政谈话;二是细化梳理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防范台账;三是主要领导已经讲一次廉政党课。
整改情况:一是做实日常监督;二是凝心聚力“查”,较真碰硬“督”,真正做到时时严、处处紧、事事硬,较真“小毛病”,预防“大问题”;三是通过廉政提醒、即时批评,使提醒单位、被谈话、批评对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四是始终把廉政谈话作为强化监督的重要抓手,以靠实责任深入谈、关键节点及时谈、新任干部主动谈、问题人员回访谈等方式,在交心交流中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帮助提高纪律规矩意识。
(2)对派驻部门监督不力。局党委2020年召开“三重一大”会议25次,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5次,2021年召开“三重一大”会议20次,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4次。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二是在“三重一大”事项上下功夫。对决策的流程、内容进行当场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决策事项,当场建议暂缓;三是在精准定位上下功夫。有效避免越位、错位、缺位现象,履行好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四是在精准监督上下功夫, 实现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切实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7-7214422。
中共乌审旗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