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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0日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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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十六届乌审旗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乌审旗委统一安排部署,十六届乌审旗委第三轮巡察第四巡察组于2022年11月3日至2023年2月20日,对我单位开展为期110天的集中巡察,并于3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制定整改方案、成立整改领导小组、报送整改报告。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巡察反馈的9个问题,已整改落实7个,正在整改2个问题暂不公开。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明确整改目标,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我局做如下工作:

(一)组织领导方面:乌审旗林草局分别于3月21日召开党组会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及时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吕琪任组长的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落实旗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统筹和督查等。4月2日召开局务会研究整改方案,4月18日召开党组会落实巡察工作整改推进会,安排部署推进整改工作。

(二)责任落实方面:细化了整改任务,明确了责任分工,要求班子成员把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按照巡察组提出的要求,明确林草局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不走过场。具体经办人就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遇有政策性的问题或困难,及时向分管和主要领导请示汇报。

(三)监督检查方面:一是坚持教育引导和科学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形成科学规范、有效管控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遏制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切实用好巡察成果,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忠诚履职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实现全局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自治区关于林草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全年学习不少于12次,上半年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开展学习8二是认真研究制定本年度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计划,2023年3月20日组织学《森林法》《草原法》本领域本系统重要法律法规三是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为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推进落实,上半年党组书记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3次,开展意识形态形势分析研判2次。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履行核心职能不到位。

1对征占用林草地资源事后监督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广泛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林草资源保护法律法规5次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八五”普法等宣传活动2次,并对外公布办理征占用林草资源有关程序,及时通报征占用林草资源工作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林草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抓紧抓好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二是做好占用使用林草地手续审核,采取提前介入指导,快受理、快办理,跟踪问效方式开展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永久占用林地手续68个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手续60个项目。永久占用草原手续65个项目,临时使用草原手续138个项目。三是加强征占用林草地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制定《乌审旗林草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对已依法办理占用林草地审核审批手续的,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范围和面积进行使用并将对用地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坚决杜绝少批多占、批甲占乙、不批乱占等现象我局对矿藏开采、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行政许可进行随机检查,发现1个未批先建项目,已立案查处,责令退还非法使用林地,限期恢复植被,并进行行政罚款。下一步林草局将协同公检法执法部门加强违规违法使用林草地行为打击,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存在违规违法使用林草地资源从严查处并敦促违法用地单位查处后进行补办征占用林草地手续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对林草领域执法工作监督指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向乌审旗农牧业执法大队移交案件后及时沟通案件进展,如超期未立案,将发送催办函督促及时立案办理。2023年以来,林草局共接收毁林毁草相关工单46条,全部移交旗农牧业执法大队,其中已办结18件,办结率39%,办结满意率100%,接诉即办工作受表扬5次。二是我局按照委托执法事项定期对所委托执法案件查处进度和结果,要求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切实履行主责主业,采取季度反馈制度反馈案件办理情况和进度,确保涉林涉草案件按期、高质量办结。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在旗委政府的果断决策、强力推动下,各苏木镇与相关部门凝聚合力,通过卫片反馈、群众举报、督察巡查等方式累计出动5000余人次,排查违法开荒户408户,公开审理案件2起刑事立案45起,采取强制措施36人,在全旗开荒群体中形成强力震慑有效遏制违法开荒势头。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林草项目实施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2023年4月2日局务会上工作人员对2016年专项补助资金森林植被恢复造林合同书11号)作情况说明,会上进一步规范《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下一步林草局将积极与上级林草部门沟通,提前下达项目任务文件,按照生态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时编制作业设计,申请上级尽快批复并在签订合同后施工,同时在作业设计编制时增加“先建后补”等内容,保证合同签订与项目实施同步进行。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4合同内容填写不完整、内容涂改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组织工作小组2020年至2022年国家重点项目的110余份项目合同书、审核意见表进行自查,共发现问题3个,现已将问题全部整改二是进一步规范《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领导进行三重审核,避免合同涂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对申请程序、合同签订不完善的,首先对具体项目负责人通报批评,涉及项目一律不予落界施工四是同时严格按照《办法》第十八条办公室(财务)根据项目申请书,施工合同,验收凭证,督察报告,工程票据,材料合格证,检疫证等材料,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及时将项目资金转入项目实施人账户。对验收等票据不完善的一律不予兑付资金。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5项目作业设计编制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指导的原则,在进行充分的资料收集、数据统计和实地调查工作的基础上,确保造林投资预算符合实际需求,确保作业的科学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和严肃性。二是编制作业设计前,严格按照《造林作业设计规程》,踏查整个造林作业区后立即填写造林小班调查表,将现地调查表作为项目实施的主要凭证依据。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1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局党组工作重点,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计划。二是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分析研判工作制度》等内容。现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已修订完善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工作计划、意识形态舆情风险分析研判等制度,支部已制定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三是2023年4月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其中局主要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对照检查。四是2023上半年党组书记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3次,开展意识形态形势分析研判2次。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较为突出方面

4.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3月1日召开党组会议对党建、党风廉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2023年5月6日主要负责人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三是抓好“三务”公开,2023年4月10日召开例会中对本单位内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要求进行公开、通报,并纳入警示教育重要内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5.主动担当尽责有差距、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因地制宜,科学调整“两禁”规定,现行“两禁”规定乌政发〔2021〕3号实行乌审旗全年、全区域禁猎,针对目前我旗致害野生动物种群现状及广大农牧民反映情况,我局在做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旗政府提交申请建议调整“两禁”规定,从而实现对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的调控。二是完善保障,推广野生动物致害公众责任险。三是加强宣传,提高农牧民保护自身财产能力。通过下乡入户、公众号、新闻媒体多途径向农牧民宣传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保护好自身财产安全,鼓励农牧民自己购买财产安全保险,减小因野生动物肇事造成的损失。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方面

6.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5月22日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党建工作制度与上级党组织对接进行更新,制度中存在的表述不规范,内容不合理的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党建工作制度,“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先由支部做好党员评先评优资格审核之后经党员大会表决四是对处分人员做好台账记录,在评先评优时严格审核,免除处分人员参与资格。五是认真执行“三务”公开制度,党务、政务、财务及时公开,公示无异议后,执行公示结果并将材料收集存档。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进展缓慢方面

7.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共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会议制度(试行)》执行相关制度进行培训学习,做到记录详实、规范,会后党组书记对会议记录内容审阅把关。二是对我局近年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履行核心职能情况、存在问题进行自查,并完成自查报告。三是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结合本轮反馈问题,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进行全面整改,巡察反馈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7个,持续整改2个。四是2023年4月18日党组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相关工作人员6人进行谈话提醒。

完成时限: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旗委第四巡察组整改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关于未整改到位的两项问题(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对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分管领导挂牌督办,责任到人,分目标分阶段逐步推进,确保整改工作及时完成,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林草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7-7581991;电子邮箱:wsqlyjbgs@163.com。

   

 

                      中共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310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