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公开->通知公告

2024年

04月15日

14:56

来源:

【字体:

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十六届乌审旗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乌审旗委统一安排部署,2023428日至2023年718,十六届旗委第轮第巡察组旗发改委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811,乌审旗委第巡察组向旗发改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委党组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形成整改工作台账,明确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认真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内蒙古“五大任务”促进条例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及时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精准整改。我委党组围绕旗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制定整改措施39条。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1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不够到位

1.履行政治责任不够到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和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还不够到位。运用理论成果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有一定差距,落实“五大任务”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动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建立“第一议题”制度,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会议18次。二是结合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利发改讲堂”政策学习10次视频学习4次。通过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类学习活动,提升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确保入脑入心。三是编制《乌审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并结合“十四五”中期评估工作,将“五大任务”纳入全旗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

2.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工作谋划不深、统筹调度抓落实方面还不够。发挥牵头部门抓总作用不够强,建立督促落实机制还不够完善。例如“方案”印发后调度不够及时,部分工作推进较为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全旗生态环境保护暨毛乌素沙地歼灭战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乌审旗打赢黄河“几字弯”毛乌素沙地歼灭战。二是8月15日举办首个全国生态日暨毛乌素沙地歼灭战文明实践集中示范活动。三是召开全旗生态安全屏障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听取相关部门、苏木镇工作汇报,统筹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工作3次。四是进一步发挥发改委牵头抓总作用,及时联系各责任单位督促工作进展,紧盯任务清单,强化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请示汇报、沟通对接,明确专项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查漏补缺、狠抓落实。五是成立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领导小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套印发《乌审旗贯彻落实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2023年工作清单》《乌审旗贯彻落实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推进机制》,及时调度考核任务,推进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3.统筹调度和督促引导用能企业降低能耗措施不够有力。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能耗调度和监测预警提醒还不够经常,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工作有效衔接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周调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全社会用电量,按季度调度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强度和原料用能情况;2023年5月中旬对我旗12家企业开展了节能诊断上门服务;二是全旗能耗1万吨标煤/年以上的12家重点用能企业已全部接入“碳立方”数字系统,接入率达100%,全面推动全市“碳立方”数字化系统接入工作。我旗2023年三季度单位GDP能耗为5.08吨标准煤/万元,同比2022年同期下降了0.85%。

4.绿色低碳体系建设不完善。对照自治区、市完善我旗碳达峰、碳中和和“1+N+X”政策体系不及时、研究部署不深入,未能将企业节能降碳减排内生动力有效激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编制印发《乌审旗“碳达峰”实施方案》。二是持续完善能耗双控制度,编制《乌审旗“十四五”能耗强度预算管理报告》,完善以能耗强度为核心的用能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三是严格执行全市1.7吨标煤/万元新上项目标杆,“两高”项目节能审查执行“双重标杆”的要求。截至目前,全旗办结节能审查共25项,其中,上报12项,本级批复13项。与旗工信局等相关部门联动,促使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技改,截至目前审批了9个节能技改项目。

5.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力度不够。防范安全稳定风险能力不强。2023年乌审旗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后,发改委承担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相关职责。目前,固定资产和人员转隶均已完成,人防警报器、终端控制器等部分设备老旧未进行及时更新升级,转隶人员培训不足,履职能力和水平有差距,现有建成人防工程尚未开展验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我旗原有警报器进行了更换、调试。在9.18防空警报试鸣日当天,我旗警报器鸣响率达到95%,镇区统控率100%。二是先后参加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组织的3次业务培训。三是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然资源厅 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有关审批事项合并的通知》的规定,对建成的人防工程,与旗住建部门进行联合验收;截至目前,先后进行了3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3件,都已督促企业整改完成。

6.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不够到位。现代煤化工产业项目储备不够。对现代煤化工产业项目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还不够充分,在项目争取、资金投入等方面寻求政策扶持还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编制印发《乌审旗建设鄂尔多斯国家现代煤化工示范基地核心区实施方案》《鄂尔多斯现代煤化工创新技术中试基地实施方案》等,印发《乌审旗重点项目一览表》《乌审旗投资指南》《乌审旗2023年重大项目图册》等资料,广泛宣传大力推进“三园三基地”建设,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集群发展二是充分发挥“发改讲堂”等学习交流平台,及时学习国家发改委、自治区发改委和市发改委相关产业政策,并组织干部外出考察调研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加快推动乌审旗产业集群发展壮大。三是启动2024年全旗能源类产业的储备,聘请专业团队,对全旗各项目单位进行现场培训,分析近年来中央预算内、自治区预算内资金投向,指明项目谋划方向。

7.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有差距。为农畜产品基地建设提供服务保障不够有力。争取涉农领域政策扶持和资金有差距,在涉农资金项目储备过程中对政策研究还不够深入、储备数量相对不足,项目申报中资料准备不充分、包装规划不科学,成功率不高;研究谋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引进龙头企业、培育养殖大户、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粮食仓储等方面的政策扶持、资金投入以及项目储备、资金争取力度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编制《乌审旗“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前期规划》,收集整理2023年仓储和冷链物流项目,储备防灾减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及冷链物流2024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积极对接粮食仓储企业,采用座谈、实地调研走访等形式了解企业困难,宣传上级部门政策。二是利用公众号累计发布肉牛产业发展项目产业资金申报解读文件、专项债券资金申报解读文件、以工代赈资金申报解读文件等惠农政策;举办发改讲堂,集体领学《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组织各苏木镇、旗直相关部门和企业召开全旗产业政策、项目谋划专题推进会议,并就涉农领域相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方面进行政策解读。聚焦农业农村牧区生产生活、交通、水利、文化旅游和林业草原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三是储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需求项目15项,总投资3.34亿元。四是储备乡村领域项目66项,总投资59.9亿元。梳理筛选2024年农牧林水领域项目15个,总投资35亿元。

8.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用力不足。打造一流开放发展环境力度不够。尚未梳理和公布惠企政策清单,主动对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推送惠企政策不及时,靠前服务意识还不够强、举措不多;“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力度不够,使用率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乌审旗营商环境促进中心,承担全旗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研究、数据分析、宣传推介、评价评估等事务性工作;牵头组织开办全旗优化营商环境培训班,加强学习优化营商环境先进经验做法。二全面梳理并公布各级惠企政策清单。三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及“蒙企通”注册工作推进会2次,对“蒙企通”注册工作实行日通报制度,依托各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蒙企通”平台。四是全面夯实铁路运输网络,提升“通江达海”能力建设,依托已形成的“两横一纵”外运通道干线,加快铁路专用线布局建设,力争将更多的铁路交通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调整。纳林河铁路专用线项目于8月10日开工建设,该项目的建设能迅速满足附近煤炭外运的运输需求,进一步推动铁路集疏运系统建设,提升北煤南运、通江达海运输能力。通过我委积极推动,9月25日将陶利庙南站综合物流铁路专用线项目、乌审召集运站项目、纳林河综合铁路集运站项目、后柳湾铁路专用线、陶利庙南集运站项目纳入《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铁路专用线实施方案》当中。

(二)落实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有差距

9.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改进民族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有关的决策部署还不够全面、深入。一是多以文件传达学习为主,深入研究讨论少;二是对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不够到位。在“3+1”帮扶村和创城片区开展民族政策宣传不及时、不经常,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准确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涵要义还不够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6次专题研讨学习2次,高度认识和把握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做实做细做深民族工作。二是通过干部大会、发改讲堂、微信公众号等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部署会议精神12次。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主题党日活动赴“3+1”帮扶村和进入创城片区以及广场开展民族政策宣传4次,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准确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涵。四是班子成员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召开专题研讨会议2次,进一步加强改进民族工作。

推进“五个大起底”行动不够深

10.开展“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不深入。起底结束后未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建立高效审批长效机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待批项目销号后,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结合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中发现的困难矛盾、明确的目标任务、定下的解决路径,探索建立更加严格的长效机制,从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监督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措施,让项目动起来、把资源用起来。2023年10月19日,印发并实施《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项目联审会议等制度的通知》(乌发改发〔2023〕142号)文件。2023年2月,印发并实施《乌审旗项目审批流程审批人员服务手册》,全力保障项目要素,助力项目加快建设。2023年4月10日,上报《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乌审旗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情况的报告》(乌发改字〔2023〕58号)。二是建立主动服务机制实行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根据各部门审批事项特点,建立主动服务、靠前指导机制,确保项目单位在推进前期工作时不走弯路,审批部门受理后能高效办结,全年共办理企业投资备案301项。

11.防范“半拉子”工程长效机制不健全。“半拉子”工程排查完成后,尚未结合项目论证审批、投资风险防范、规范项目管理、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风险,建立健全防范长效机制,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管理程序》,组织全旗各项目单位进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及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业务培训1次,全旗20多家单位50余人参加培训,要求各项目单位注意投资控制,避免“三超”,细化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案。二是编制印发乌审旗项目审批流程、审批人员服务手册,推行联动审批机制。三是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管理程序》《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鄂尔多斯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管理程序》,经过初步设计审批业务培训,所有政府投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设批复,日常监控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把控项目投资,避免出现超概情况,确保资金落实到项目的每个节点,遏制“半拉子”工程出现。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经过集中整改,旗发改委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接受了一次对标看齐、锤炼党性的政治历练,对政治巡察有了更深的认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下一步,我委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落实“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锚定“闯新路、走在前,建设核心区、冲刺百强县”目标任务,坚定谋事创业、推动发展的决心,促使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以整改谋发展,以发展促整改,为奋力谱写绿色乌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发改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77—7220984

电子邮箱:124216079@qq.com

 

 

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44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