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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06月05日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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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克工业项目区至图克镇区公路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图克工业项目区至图克镇区公路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乌审旗交通运输局。 

  3、建设地点:乌审旗图克镇。 

  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起点位于图克工业项目区纬九路与经八路交叉口处,起点桩号K0+000,终点位于省道226线阿小公路与吉美路交叉口处,终点桩号K8+410。路线全长约8.41公里,设计速度80km/h,桥涵荷载等级:公路-1级,路基宽12米,路面宽10.5米,路面结构为:面层采用5厘米厚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基层采用20厘米厚水泥稳定级配碎石(5:95),底基层采用32厘米厚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4:96)。 

  5、项目总投资: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1114.2319万元,资金来源采取地方自筹方式解决。 

  6、建设年限:2024年至2026年。 

  二、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 

  1、项目立项审批合法性及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风险; 

  2、项目建设期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资金筹措,对周边交通和居民的影响风险; 

  3、项目破坏环境的风险、水土保持等因素。 

  三、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的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 

  1、建议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开展相关核准、审批工作; 

  2、切实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确保群众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保证项目安全生产;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施工队伍管理、施工组织; 

  4、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建设资金的落实和到位; 

  5、严格监管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减少扰民,加强环境保护等; 

  6、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预警防范的动态管理等。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如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公示单位(建设单位):乌审旗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郑远 

  电   话:13734870397 

  Email:594470378@qq.com

  咨询单位:内蒙古瑞亨产业发展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海霞  

  电话:13604778769 

  Email:626295864@qq.com 

  公示时间: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