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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09日

10:25

来源: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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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和自治区健康惠民有关政策,深入推进全国健康促进旗和自治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意识,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怀,为医疗卫生领域提供完整、系统的居民健康数据信息,更好地为城乡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民健康体检,促进广大基层群众对自身身体状况的了解,普遍接受健康知识教育,做到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同时,进一步提升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全面掌握各类人群健康状况,制定科学的干预策略与应对措施,让城乡居民享受健康惠民带来的红利,实现全旗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全覆盖。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人人享有、为民惠民的原则。坚持把保障全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党和政府对全民的关心关爱政策惠及到保障全民健康工作中,坚持把全民健康体检作为一项“惠民暖心工程”来实施,让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行业牵头、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完善体检工作保障政策与支撑条件,各苏木镇政府、嘎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要共同参与、分级负责,确保如期完成体检各项工作任务。

  (三)坚持属地化管理、全覆盖的原则。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认真落实各族群众健康体检的组织、协调和建档工作,实现苏木镇属地化管理和全覆盖,确保应体检群众一个不少、重点体检项目一个不漏,切实保障体检质量与成效。

  (四)坚持信息化支撑、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互联网+健康”的新型服务模式和完整、系统的健康信息数据库,实现以电子健康档案闭环管理为核心的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为公立医院改革和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五)坚持建立常态化、长效机制的原则。要及时总结完善,不断查找问题,归纳、提炼好的方式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和制度,建立符合实际的健康体检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三、实施内容

  (一)体检机构

  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在旗内公立医疗机构和旗内有资质的健康体检机构负责开展,各医疗机构要合理安排技术人员、设备和场地,保障体检工作顺利开展。

  (二)检查对象

  按照试点先行方式,2020年、2021年,为乌审旗户籍30—65周岁适龄妇女群众免费健康体检(分批执行,每人每两年体检一次);2022年起,对乌审旗户籍30—65周岁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分批执行,每人每两年体检一次)。该体检项目不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职工和流动人口(含已办理居住证的外地居民)。

  (三)体检时间、地点

  1.2020年,第一批试点地区的乌审旗户籍30—65周岁妇女,于10月31日前自行体检;2021年,第二批试点地区的乌审旗户籍30—65周岁妇女,于2021年10月31日前自行体检。

  2.2022年,第一批试点地区的乌审旗户籍30—65周岁城乡居民,于2022年10月31日前自行体检;2023年,第二批试点地区的乌审旗户籍30—65周岁城乡居民,于2023年10月31日前自行体检。每年完成一个试点,逐年推进,两年一轮,以后顺延。

  (四)检查方式

  1.根据人口分布状况,将嘎鲁图镇、乌审召镇、乌兰陶勒盖镇列为第一批试点苏木镇;将无定河镇、图克镇、苏力德苏木列为第二批试点苏木镇。

  2.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苏木镇卫生院(嘎鲁图镇区居民,到嘎鲁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免费体检卡,凭体检卡和身份证参检。

  3.领取了免费体检卡的居民群众在规定时间内体检,不得由他人顶替体检。为避免拥堵,建议体检人员环保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体检费用。全旗符合条件的居民健康体检费用按每人300元/次为标准,体检经费根据体检人数列入当年财政预算,由旗财政统一拨付体检机构或凭票据报账。增加自选检查项目,超出费用部分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通信、交通、食宿等其他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试点结束后顺延。

  四、部门职责

  (一)卫生健康部门职责:负责全旗符合条件的居民免费健康体检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及实施方案的草拟;组织成立全旗符合条件的居民免费健康体检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为项目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组织开展项目培训和宣传工作,管理相关信息,负责组织项目质控及效果评估等工作。

  (二)苏木镇职责:大力宣传“健康中国行动”工作要点和自治区、市、旗有关健康惠民政策,动员全旗符合条件的居民积极参加免费体检项目。

  (三)医疗机构职责:总体组织实施全旗符合条件的居民免费体检项目,确定参检对象;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参检对象填写并发放免费体检卡;按照项目方案及相关技术指南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制作开展全旗居民免费健康体检项目的相关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并对参检人员,尤其是大病、慢病患者要提供诊治、转诊或随访等健康服务。

  (四)医共体牵头医院职责:作为旗级医共体牵头医院,旗人民医院和蒙医综合医院要全面发挥“传、帮、带、教”作用,委派检验、彩超、放射领域专家到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旗内有资质的体检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定期组织专家质控体检任务,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尽量避免误诊和漏诊。

  (五)财政和审计部门职责:财政部门负责将全旗符合条件的居民免费体检项目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定期开展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并解决项目实施配套工作经费,促进项目顺利开展。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经费的年度审计和项目终审工作,增加项目经费使用的透明度。

  (六)妇女联合会职责:各级妇女联合会要协助卫生健康部门推进全民健康体检项目的顺利实施。建立密切合作、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

  (七)民政部门职责:对体检中发现的重大疾病患者给予经济或物资的救助。

  (八)宣传部门:负责政策宣传报道及健康知识宣传。

  六、结果运用

  (一)健全健康档案。各体检机构要确保全民健康体检信息及时记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进一步普及电子健康码和智慧医疗建设成果,使居民群众随时随地调阅个人健康档案。

  (二)完善卫生信息平台。全面实现旗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承担体检任务的医疗机构将体检信息及时上传到信息平台进行大数据分析,强化体检结果运用。

  (三)推行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在旗内医疗机构检查实现结果互认,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相结合,参检人员不重复体检,切实减轻老百姓家庭就医负担。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全面推进“健康乌审”战略民生实事来抓,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旗人民政府成立由旗长任组长,分管副旗长任副组长,旗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和各苏木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民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保证健康体检工作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动员,密切工作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对全民健康体检工作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加强对健康体检相关政策宣传,使广大居民群众熟悉了解党和政府的医疗惠民政策,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检率,营造人人皆知、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旗宣传部门要深入基层,对健康体检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周全广泛的报道,注重挖掘和宣传在健康体检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提高影响力。

  (三)统筹卫生资源,保证体检效果。体检医院要统筹内部人、财、物等各类医疗卫生资源,充分考虑辖区内各年龄段人群特点以及时令节气特点,结合农忙农闲、交通状况和人员结构等情况,采取集中体检与上门体检相结合的方式;对偏远、行动不便的居民,积极开展上门体检办事,确保惠民政策的落实。体检机构要认真制订体检工作流程,成立技术指导组,对健康体检工作和健康档案建立等工作开展督导和指导。体检机构在健康体检中发现的各种疾病,体检医师要及时给予健康指导和咨询。对于需要及时入院治疗的疑难重症患者,要畅通转诊转院通道,协助患者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四)建立报告制度,强化目标考核。旗卫健委要及时通报体检工作进展情况,反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旗委、政府督查部门和纪委监委部门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追责并督促整改。体检医院要加大自我督查力度,确保健康体检工作保质保量、有序实施。各相关单位在开展健康体检工作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切实把这项医疗惠民工程办妥、办实,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附件:1.乌审旗全民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

        2.全民健康体检项目

        附件1.乌审旗全民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docx
        附件2 全民健康体检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