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旗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满足城镇和农村牧区学前儿童教育需求,近日《乌审旗学前教育三年(2014—2016年)规划》(下文简称《规划》)已通过乌审旗人民政府2014年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印发。
《规划》提出总体目标,用三年时间,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推动城乡学前教育同步发展。分别迁建乌兰陶勒盖镇幼儿园、无定河镇河南幼儿园、无定河镇幼儿园、乌审旗图克镇幼儿园、乌审旗乌审召镇查汗淖尔幼儿园,新建乌审旗第三幼儿园和乌审旗第五幼儿园,加固乌审旗第四幼儿园。到2016年底,全旗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达到99%,城乡公办幼儿园总数达到18所。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达到1:5—1:7,或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在园教师达到692人,并为民办幼儿园每班核定1名教师编制。
《规划》还明确指出,要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积极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学前教育领域。每建成1所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标准化民办幼儿园,办园规模达到6个班(含6个班)以上的旗财政奖励100万元,6个班以下规模奖励50万元;为每所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创办的民办幼儿园每个班级核定1名教师编制,工资由旗财政承担。为每所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创办的民办幼儿园补助年度租用园舍资金总额的三分之一;为每所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创办的民办园原有班级每班补助1万元,新增入园每班补助2万元。(旗发改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