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公开->乌审要闻

2016年

07月07日

15:02

来源:

【字体:

我旗基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会召开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工作要求,强化落实《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7月4日,我旗基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会在旗会议中心召开。旗委常委、宣传部长、政府党组成员郝伟及各园区、基层党委、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旗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传达学习了《乌审旗基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分工方案》,各基层党委及部门主要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听取汇报后,郝伟指出,全旗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自治区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我旗出台的两个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要增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自觉性、坚定性,强化各负其责、共同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承担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四个责任”,要旗帜鲜明抵制对社会主义有模糊认识、妄议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活动的言论,理直气壮地批驳利用所谓维权搞民族分裂、假借名义把小问题扩大化损害地方形象的行为,切实强化手段措施,提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能力和水平,把意识形态掌握在主流价值范畴内。要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严格督促考核、严格追责问责,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熊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