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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08月08日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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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老年人“舌尖上的幸福晚年”

  为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补贴力度,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效,更好地满足老年人高品质助餐服务需求。近日,乌审旗《社区养老服务站和老年人助餐点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出台,进一步明确了老年人就餐补助、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助标准。

  据悉,依据此项运营管理办法,在老年人就餐补贴方面,具有乌审旗户籍的百岁老人就餐补贴标准为早中晚三餐全部免费;特困人员、60周岁及以上重度残疾和困难残疾人标准为早餐每人3元,午餐每人6元,晚餐3元;60周岁及以上低保对象标准为早餐每人2元,午餐每人5元,晚餐2元;6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标准为早餐每人2元,午餐每人4元,晚餐2元。

  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运行补贴方面,依据各养老服务机构在鄂尔多斯智慧养老服务监督调度系统归集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次数、质量等数据,综合绩效考核和服务评估情况,每年给予运行合格的社区养老服务站3至5万奖补资金;给予运行合格的老年助餐点3至5万元奖补资金,并按实际就餐人次给予就餐补贴,补贴标准为2元/人次。非公建助餐点不享受一次性奖补。

  社区养老、老年助餐服务是旗委、旗政府部署推进的一项暖民心实事,是兼具公益性和市场性的系统工程。今后,旗民政局和各苏木镇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养老服务站和老年人助餐点的运营管理、人员资质、食品安全、卫生状况、服务质量等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并根据群众合理诉求、相关部门检查评估反馈问题,督促运营机构进行整改提升。与此同时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在全旗范围营造人人敬老、爱老,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群的浓厚氛围,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社区养老、老年助餐服务工作,让老年人老有所养、吃上暖心饭,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幸福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