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2-18 10:31:00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乌审旗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乌审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s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审旗政务服务局联系(电话:0477-758196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乌审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大精准公开力度,健全制度建设,优化公开渠道,强化监督保障,以规范、有序、高效运行的政务公开工作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绿色乌审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乌审旗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公开各类政务信息7778篇,概况类信息1806篇,动态类信息5183篇,公开政策文件789篇。政府网站访问量达到1354万人次。通过“乌审旗发布”等全旗46个政务新媒体平台公开重点领域、政策措施等政府信息30845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完善管理制度,优化依申请公开件登记、办理、答复、寄送、归档工作程序,规范各责任单位依申请公开件办理程序及答复内容。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件,其中,线上受理13件,线下受理29件,均已依法依规答复办结。全年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3件,均已依法依规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谁发布、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我旗对政府信息公开任务进行细化责任,切实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通过政务信息报送平台审核发布信息502篇;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持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梳理工作,并同步更新数据,不断提高政策文件主动公开率。

(四)平台建设方面。

发挥乌审旗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合理设置网站栏目,优化网站栏目展示等功能,出刊《政府公报》4期,举办新闻发布会7场。梳理整合备案新媒体账号46个,在政务服务大厅重新打造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专区,切实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米”距离,全年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约2.5万人次,并充分利用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加强线上、线下联动,切实满足群众和企业的政府信息获取需求。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持续做好政务公开业务指导与监督考核工作,综合运用“互联网+监管”对乌审旗人民政府网站及全旗46个政务新媒体进行实时监测,切实掌握全旗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同时,以月为单位统计发布各苏木镇、政府各部门信息报送情况,并及时公开。加强监督检查,对照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积极组织全旗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实现6个苏木镇、28个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2023年共检测政务新媒体错敏词1万余条,外链及错链3万余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0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3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93

行政强制

16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9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9

3

0

0

0

0

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1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7

2

1

0

0

0

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1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9

3

1

0

0

0

4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3

0

3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政府部门对政府门户网站定位不准,公开信息不够精准、不够全面;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化,二次解读、跟踪解读内容较少;三是政务新媒体错敏词出错率仍然不容小觑。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各部门对政府门户网站的认识。通过培训、会议等方式向各苏木镇、政府各部门解读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相关评估指标,精准把握公开内容,从而提高各单位对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主阵地的认识。

二是加强对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一方面严格要求部门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要求;另一方面,对于公开发布的政策性文件,及时检查解读材料质量,鼓励政策文件制发部门多元化解读政策,确保群众看得懂、弄得通。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和抽查检查。组织开展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培训会,向部门传达、解读网站及新媒体的各项考核指标。利用错敏词监测云平台,持续开展错敏词实时监测、检测工作,确保各类新媒体平稳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3年全旗收到并受理了42件依申请公开事项,未达到收费标准,全年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建设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服字2023132号)文件精神梳理全旗规范性文件,按照自治区文件库建设指标要求完成与自治区数据库对接,并在乌审旗人民政府网站新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专栏,同步发布26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