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直机关工委
2007-08-22 15:21:26 来源:
 

1、领导班子

曹玉珍(书记)

负责旗直机关工委全盘工作。

莫日根(副书记)

协助书记分管常务、财务工作。负责统战、普法、安全、卫生、红十字会、三项工作及本委党支部等工作。

白海清(副书记)

协助书记分管旗直机关组织和纪检工作,负责党支部换届改选、党员管理和发展、党内统计(包括本委内部统计)、信访和反腐倡廉建设等工作。

  (副书记)

协助书记分管实绩考核、宣传、文秘工作,负责企业党建、党员培训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信息、档案,工、青、妇及扶贫联系点等工作。

2、工作职能

(1)根据《党章》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有关党的建设的决定、决议和意见,研究制定旗直属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和加强改进意见,并按照行业和单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指导。

(2)指导旗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党内外群众意见。

(3)领导旗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党建工作。

 (4)指导检查旗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指导旗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指导旗直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和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旗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的设立和党务干部考核培训工作。

(6)负责指导旗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旗直属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7)负责指导旗直机关党组织抓好扶贫联系点工作,制定城乡、机关社区党组织结对帮扶措施。

(8)完成旗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内设科室

组宣科   纪检科    办公室    信息科

1)组宣科

    负责旗直机关党的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及管理教育工作。负责旗直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按照管理范围负责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了解党内外群众意见,反映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情况;负责旗直机关各党组织的设置;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党内统计工作。负责旗直机关党的思想建设、宣传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指导旗直机关党组织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做好宣传思想教育工作,指导旗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2)纪检科

    领导旗直机关各党组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党组织、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查处、审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的重要案件,并按审批权限决定或撤销对党员的党纪处分;受理党组织、党员的检举、申诉、控告,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3)办公室

    协助单位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反映旗直机关党的工作情况和督促检查贯彻上级党委重要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的文秘、档案、保卫、保密、财务管理等工作。

   4)信息科

负责学习宣传教育情况的督查、交流、通报工作;了解和反映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和建议;配合机关组织抓好党员教育工作。

4、电话:0477-7212405

5、地址:旗党政大楼

6、邮编:01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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