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乌审旗政法委员会
一、领导班子:
书 记:
陈德华(旗委常委)
主持政法委全盘工作。
副书记:
呼日查
协助书记工作,负责机关统计、扶贫、党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及宣传调研、电子政务、档案、保密、工会、青年小组、“三项”工作、禁赌禁毒等工作。联系检察院。
李 靖(兼维稳办主任)
协助书记工作,负责旗维稳办工作,分管执法监督、案件协调、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防处邪教、国家安全等工作。联系法院。
董哲英(兼创建办主任)
协助书记工作,负责旗创建办工作,分管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法学会联络、机关妇女工作等。联系司法局。
二、政法委员会职能职责
乌审旗政法委员会是旗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公平执法,维护社会稳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党的领导机关。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工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政法委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全旗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研究制定全旗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旗委提出建议。
(三)对一定时间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四)组织、协调、指导全旗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五)检查政法部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执行法律的情况,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严肃执法的具体措施。
(六)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七)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协调、指导全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
(八)组织开展政法战线调查研究工作,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党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旗政法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苏木镇综治办主任,把好政法部门用人“进口”与“出口”。
(九)指导全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承办旗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政法委委员会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调查掌握全旗政法工作情况,研究政法工作全局性政策问题;督促检查政法工作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督办领导批示的重大工作事项;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性文件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息、安全保卫、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政工科
调查掌握全旗政法队伍建设情况;配合干部管理部门研究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旗委组织部考察、了解政法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苏木镇综治办主任;推动政法队伍廉政建设,指导、督促违法犯罪干警的查处工作,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负责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和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实施调研督查职能,依法指导和监督检查政法各部门的执法活动,负责督促、检查政法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协助领导配合政法部门督办大案要案,研究有关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的理论问题,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和重大业务工作;调查研究执法活动中有关法律、疑难案件和重大业务工作;调查研究执法活动中有关法律、政策问题;负责信访和案件督查工作。
四、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机构
(一)乌审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乌审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乌审旗综治办)成立于1991年,是乌审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与旗政法委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调查分析全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势,研究提出加强全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措施。
(二)组织推动全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制建设意见和措施的落实。
(三)负责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组织开展全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实绩考核。
综治办领导班子成员
主 任:
呼俊堂:旗综治办主任
协助书记工作,负责旗综治办工作和机关日常事务工作,分管机关财务、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和严打整治等工作。联系公安局。
副主任:
刘世海:旗综治办副主任
协助综治办、创建办主任工作,负责旗综治办、创建办日常工作。
(二)乌审旗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乌审旗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乌审旗维稳办)成立于2002年,是乌审旗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与旗政法委合署办公。其职责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旗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及工作部署,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以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和反邪教等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二)收集、掌握、上报影响稳定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对涉及本地区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奖励先进。
(三)定期分析研究维稳工作形势,预测发展趋势,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情况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为旗委、旗人民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敏感期、重要活动和重大节庆期间的维护稳定工作。
(五)对全旗维护稳定工作情况及领导干部履行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和旗维稳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地方、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责任查究。
(六)完成旗委、旗人民政府和旗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维稳办领导班子成员
主 任:李 靖(政法委副书记)
协助书记工作,负责旗维稳办工作,分管执法监督、案件协调、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防处邪教、国家安全等工作。联系法院。
韩 飞:旗维稳办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协助维稳办主任工作,负责政法委办、维稳办日常政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