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公示
2008-12-01 09:15:37 来源: 环保局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的公告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之规定,现将《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一、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分两个场址建设,第一板块包括垃圾卫生填埋场和垃圾分选工段,场址位于嘎鲁图镇中心西南7.5km处一冲沟地带,在嘎鲁图镇污水处理厂西3.5km场址占地面积为10.3×104m2,从地形上看属于自然形成的沟;第二板块包括发酵产沼工段、沼渣制肥工段、水处理工段和沼气净化发电工段,建设场址位于嘎鲁图镇中心西南3.5km处的达布察克村,嘎鲁图镇污水处理厂西0.5km场址占地面积为6.6×104m2项目选址是一块沙地该项目第一板块拟建场址处于城市主导风向侧风向和水源地下游;第二板块拟建场址处于城市主导风向侧风向和水源地下游,场区周边无草场、农田,较为荒凉。工程拟投资7820.0×104元元人民币,建设日处理200t/d生活垃圾和100t/d粪便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其中卫生填埋场使用年限为15

目前,乌审旗嘎鲁图镇现有掩埋式垃圾填埋场一处,承担着镇区生活垃圾的处理任务,随着城区人口和个体工商户的增加,垃圾场的容量已明显偏小,而且建设初期没有按照卫生填埋场建设规范做基础防渗、填埋气导排、渗滤液收集等系统,无法满足防治污染要求。由于场底未作防渗处理,渗滤液已对该区域的地下水和土壤造成了一定的污染。该项目的建设对今后乌审旗嘎鲁图镇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改善乌审旗嘎鲁图镇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对招商引资,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本工程工艺特点及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分析,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⑴卫生填埋场产生的填埋气体对环境有影响

⑵卫生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以及渗滤液收集池底泥对环境有影响

⑶垃圾中转站对环境有影响。

垃圾分选工段产生的粉尘以及恶臭对环境的影响。

沼渣制肥工段产生的废水和恶臭对环境的影响。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对环境有影响。

三、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填埋气:垃圾卫生处理场运行过程产生的填埋气有甲烷、硫化氢、氨气和二氧化碳等主要污染物,该项目拟设置导气石笼收集填埋气体,填埋气应经集气、导气系统导排后自然排空。垃圾处理场运行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填埋气,采取及时覆盖,包括日覆盖、中间覆盖和终场覆盖,尽量减少裸露面积和裸露时间,并在终场单元表面种植绿化,以控制臭气扩散。

恶臭气体:填埋场填埋作业时应严格分单元逐日覆土,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并对场区进行种草植树,种植绿化带,建立植被生态系统,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垃圾分选工段和沼渣制肥工段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过生物过滤器过滤后可达标排放;垃圾中转站恶臭气体和粉尘的排放,采取陶瓷多管除尘器+活性炭吸附罐组合净化系统,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颗粒物:填埋场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采取及时覆盖碾压,包括日覆盖、中间覆盖和终场覆盖,尽量减少裸露面积和裸露时间,并在终场单元表面种植绿化,以控制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渗滤液: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和废水水质以及评价区废水排放去向等情况,确定本项目卫生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送到发酵产沼工段综合利用;其他废水(压滤液、生活污水、洗车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工段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后排入乌审旗嘎鲁图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场区雨水:场区设独立的排雨水导流系统,该系统按50年一遇特大降水量设计。场区雨水进入雨水调节池贮存,用于回灌垃圾填埋场。

(三)固废

⑴场区生活垃圾:场区生活垃圾送到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为防止轻物质飞散,该项目除了采取及时覆盖措施外,还拟在卫生填埋场下风向设置防飞散网并建设绿化隔离带。

(四)噪声

本项目在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并设有减振、隔声装置,并对厂区周围种植防护林带

四、项目选址合理性

拟建项目第一板块拟选场址位于嘎鲁图镇中心西南7.5km处一冲沟地带,在嘎鲁图镇污水处理厂西3.5km,周围0.5km范围内无住户,处于嘎鲁图镇主导风向的侧下风向,对嘎鲁图镇环境不会造成影响;嘎鲁图镇水源地在镇区的西北部,距本工程场址5.6km,不会对水源地造成影响。

第二板块建设场址位于嘎鲁图镇中心西南3.5km处的达布察克村,嘎鲁图镇污水处理厂西0.5km,项目选址是一块沙地。选择该场址的目的一是污水处理厂污泥作为沼气原料供给本工程发酵产沼工段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本工程发酵产沼工段、沼渣制肥工段、沼气净化发电工段产生的废水在水处理工段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后便于排入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三是乌审旗嘎鲁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水作为本工程生产用水水源。所以本报告认为第一板块和第二板块建设场址从环保角度来讲,场址选择是合理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拟选场址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场址选择合理。

本工程选择了工艺成熟、操作可靠、能耗低、污染少、装备水平适中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工艺。工程投入运营后,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生产生活废水部分综合利用,其余的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后便于排入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场区生活垃圾送到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噪声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严格按照设计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所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实施后,所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本公告发布日起,10日内来函、来电、传真均可。

⑴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君鼎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乌审旗嘎鲁图镇

联系电话:15848150815

联系人:  栗华

⑵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内蒙古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电话、传真:0471-6930301

联系人:胡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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