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
2009-04-14 10:16:49 来源:
 

一、领导班子

局长:刘子斌,负责全盘工作。具体分管机关党建、人事工作。

副局长:额尔德木图,负责全旗城市规划监督与管理和日常事务工作。具体负责办公室和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青、工、妇工作、信访、安全生产及联系点扶贫工作。

副局长:谷晓虎,负责规划设计工作。具体分管城市规划股、村镇规划股、城市规划设计室及地理信息中心。

二、工作职能

乌审旗规划局于2006年成立,是旗人民政府主管全旗城乡规划、勘察测绘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旗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

㈠宣传贯彻执行旗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城乡规划和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

㈡研究拟定全旗城乡规划政策,负责起草制订全旗城乡规划和规划管理的实施办法、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㈢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全旗城镇体系规划和嘎鲁图镇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

㈣负责审查报批并监督实施全旗城镇体系规划、重点镇总体规划、开发区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旅游区规划和旗级及以上工业园区规划;

㈤参与土地利用及其它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审查;

㈥参与全旗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嘎鲁图镇城镇规划区内城镇基础设施计划的拟定;

㈦负责城镇规划区建设项目和旗内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选址及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审批旗规划区内建设工程市政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方案,按程序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㈧负责全旗城镇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和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审查登记;

㈨负责全旗规划执法监察工作,制止和纠正违反城镇规划行为;

㈩开展城镇规划工作中的测绘、地理信息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城建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十一对全旗中心镇、建制镇、集镇、村庄进行规划,对全旗建筑物造型进行规划设计,指导各苏木镇规划管理工作;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股室设置

㈠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事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件处理、对外交流、新闻宣传、机关文秘、信访、信息保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财务管理、后勤服务、车辆管理、申报项目等工作;组织研究重大综合性问题。

㈡城镇规划股

负责组织协调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报批等各项工作,拟定城市各级规划编制计划;参与城市管网信息系统的建立;参与各市政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组织拟定或修订地方技术管理规定,指导城市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市政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工作,确定其规划设计条件,负责审定工程设计方案;负责嘎鲁图镇区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规划选址和论证,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㈢村镇规划股

负责全旗村镇规划的管理工作;负责建制镇、重点工矿区、旅游开发区总体规划、建设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和审查论证工作;负责城镇规划区外重点工程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核发各苏木、镇、园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指导全旗各个村庄、苏木镇规划和规划管理工作。

㈣城市规划设计室

负责各类规划编制的组织工作;负责各类规划设计方案编制的调整、修改和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和审查各乡镇的规划设计等工作;负责配合重大规划项目的论证及报批工作;负责配合和审查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工程的规划设计及审批工作;参与各类规划小区(移民、安置等)的规划工作。

㈤地理信息中心

开展城市规划工作中的测绘、地理信息相关工作,负责城市、村镇规划行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管理,负责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工作。

㈥执法监察股

负责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旗城乡规划的政策、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对全旗各类建设用地、建设项目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地和建设行为。

四、联系方式

地 址:乌审旗嘎鲁图镇苏力德街北 规划局

邮 编:017300

办公室电话:0477-7220558

邮箱地址:wsqghj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