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政发〔2009〕11号
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审旗重点工业企业和项目高效服务绿色通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乌审旗重点工业企业和项目高效服务绿色通道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九年三月十四日
乌审旗重点工业企业和项目高效服务绿色通道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行政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工作效能,提升经济发展软实力,快捷高效地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和项目建设,按照《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点工业企业和项目高效服务绿色通道的通知》(鄂党字〔2009〕4号)文件精神,旗委、政府决定建立全旗重点工业企业和项目高效服务绿色通道,扎实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确保“绿色通道”顺利运行并切实发挥作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践市委、市政府“结构转型、创新强市”战略,认真实施“项目建设年”各项活动,以“创新服务”为主题,以建立项目全程代理服务体系为突破口,切实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和项目的服务和建设力度,全面提高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水平,切实加快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努力实现全旗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㈠从简从快原则。对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要按照特事特办、委托代办、跟踪督办、陪同协办的方式,简化手续,从快办理。对基本条件具备、申报材料齐全,其他条件和材料有所欠缺但不影响审批的投资项目,应先予受理,边办、边补,同步推进。
㈡并联协办原则。对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由“绿色通道”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联席会议或督办员会议,实行各部门联审会签制度。
㈢责任默认原则。对审批所涉及的部门,均实行承诺限时服务,凡在规定时限内未审批完毕或不反馈审批结果的视为默认,企业可以开工建设,相关责任由审批部门承担。
㈣地企互动原则。列入“绿色通道”的重点工业企业和项目也要践诺守信,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动作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善材料,全力加快建设进程。对于诚信度不高、建设进程缓慢的工业企业和项目要经过实地调研和函询后,按照工业经济发展的有关规定,取消其享受“绿色通道”优质服务的资格。
三、工作制度
凡列入全旗高效服务“绿色通道”的重点工业企业和项目,从项目立项之日起至建成投产的全过程,均实行即办制、领办制、县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责任制及全过程跟踪服务制。
㈠推行重点工业项目即办制。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地方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对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重点工业项目,有关批复、核准、备案等文件,相关部门要即请即办,能当时行文的立即行文,能当天行文的当天行文。对需要落实扶持政策的重点工业项目,有关部门要指派专人跟踪落实相关政策,积极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㈡推行项目领办制。对有利于全旗工业产业延伸、产业升级,推进产业多元的重点工业项目,要推行项目领办制,根据项目需求分为横向领办和纵向领办。
1.横向领办。有关重大项目需要多个职能部门联合批复的,
由旗经济局委派专人并带领企业人员到相关部门协调,各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加快推进项目的落地和实施。
2.纵向领办。有重大项目需要鄂尔多斯市、自治区或是国家有关部门的批件时,相关职能部门要指定专人带领企业工作人员到上级部门做争取工作。需要旗领导出面协调解决的,及时报请旗人民政府,由旗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向上领办。
㈢继续推行县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责任制。继续完善和运行县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责任制,即各重点项目的县级联系领导负责对所联系的重点企业运行情况和重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跟踪协调服务。每10天进行一次实地调研,每半月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对企业和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限时解决,确保所联系企业的正常运行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快速高效推进。
㈣对重点工业企业和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制。对全旗工业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有关键影响的重大项目,项目落户的所在苏木镇和工业园区要提供全过程跟踪服务。每个重大项目均要有指定的苏木镇领导和工业园区负责人跟踪服务,及时了解项目需求、定期征求企业意见,在项目选址、土地出让、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最优质的服务,征地拆迁等方面出现纠纷时,要即时出面调解,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方面要提供全方位服务。
四、工作流程及部门职责
㈠项目进入“绿色通道”的条件。
1.列入国家、区、市、旗年度计划的重点工业企业和项目或投资达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
2.列入市年度计划的中小企业中的重点工业企业和项目或投资达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
3.旗重点工业企业和项目高效服务绿色通道领导小组确定的其它重点工业企业和项目。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即可进入“绿色通道”。对进入“绿色通道”的重点工业企业和项目,由旗人民政府发放“绿色通道”项目通行证。
㈡具体服务项目种类。
1.竣工投产项目。
相关部门要按照企业和项目有关服务的申请时限,积极协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确保项目满负荷生产。
旗能源办负责协调下调天然气气价和管输费。
旗农电局负责落实多边交易电价问题。
旗交通局负责解决各投产企业的产品外运通道问题。
旗财政、税务、劳动部门负责抓紧制定高效快捷的操作办法,尽快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和劳动保障政策。
2.拟建项目。
⑴项目立项阶段(时限5个工作日)。
①对于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相关支持性文件齐备),旗发改局要在2个工作日内转报上级发改部门备案。
②对于企业投资核准类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递交开展前
期工作请示报告后,旗发改局要在1个工作日内转报上级发改部门核准;项目建设单位在递交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支持性文件齐备后,旗发改局要在2个工作日内转报上级发改部门核准。
③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递交项目建议书后,旗发改局要在1个工作日内转报上级发改部门审批;项目建设单位在递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后,经审查相关支持性文件齐备的,旗发改局要在2个工作日内转报上级发改部门审批。责任人:乔建军。
㈡规划审批阶段(时限7个工作日)。旗规划局核发勘察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同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限为3-7个工作日。涉及的相关部门或单位(建设局、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农电局)由旗规划局组织同时进入并联审批,进行一次性踏勘。
旗国土资源局规划预审及征地报件审核上报,时限6个工作日,责任人:李云武。
旗公安局消防大队消防施工图审核、设计,时限7个工作日,责任人:王海滨。
旗建设局人防办人防设施规划及建设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责任人:王渊。
旗安监局对重点工业企业和项目的安全审查,时限1个工作日,责任人:满都呼。
旗农电局(临时用电)相关审核,时限1个工作日,责任人:康二堂。
旗水利局相关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责任人:李吉日木图。
旗林业局负责在项目用地单位提交征占用林申请材料齐备后的进行审核申报,时限3个工作日,责任人:才当。
旗农牧业局相关审核,时限3个工作日,责任人:王永清。
旗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审核,时限1个工作日,责任人:边金良。
旗环保局相关审核,时限1个工作日,责任人:栗秀峰。
旗交通局相关审核,时限1个工作日,责任人:闫志刚。
旗煤炭局相关审核,时限1个工作日,责任人:郝宝山。
旗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局负责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进行实地调查钻探,尽快完成调查钻探报告,并到上级文物部门转批文件。责任人:查干夫。
旗能源办相关审核,时限1个工作日,责任人:白亮。
㈢开工审批阶段(时限12个工作日)。
①集中交纳规费即时办结。责任人为牵头单位负责人。
②旗国土局建设用地供应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旗建设局招投标、施工图审查、人防办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施工安全审查及工程质监手续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并联)。旗拆迁办拆迁许可证时限2个工作日(并联)。旗房管局的产权灭籍、面积核准,时限2个工作日(并联)。责任人为各单位负责人。
㈣竣工验收阶段(时限2个工作日)。旗质监、规划、安监、建设、消防、水利、林业、环保等综合验收部门(单位)进行一
次性验收,时限2个工作日。责任人为各单位负责人。
⒊在建项目
⑴需完善相关手续的,各有关部门参照拟建项目规定时限予以完善相关手续。
⑵因流动资金不足,造成运营困难的,旗金融办负责联系企业与各金融机构对接,协调贷款。
⑶因其他问题导致企业停产,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协助企业恢复生产。
⒋加大招商引资,确保再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旗发改、经济、科技等部门要加大与各工业园区管委会的配合,以各园区主导产业链延伸为抓手,年内确保引进下游产业链延伸项目10个。
五、相关要求
㈠健全服务机构,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旗重点工业企业和项目高效服务绿色通道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牧 人(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
副组长:杨小平(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何向国(旗委常委、旗委办公室主任)
成 员:康二堂(旗政府副调研员、旗农电局局长)
陈永强(旗长助理、乌审召化工项目区管委会主任)
乌云其劳(旗长助理、财政局局长)
李云武(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永宏(旗政府办公室主任)
乔建军(旗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局长)
康占奎(旗经济局局长)
才 当(旗林业局局长)
闫志刚(旗交通局局长)
王永清(旗农牧业局局长)
李吉日木图(旗水利局局长)
白 亮(旗能源办主任)
栗秀峰(旗环境保护局局长)
郝宝山(旗煤炭局局长)
查干夫(旗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局长)
刘子斌(旗规划局局长)
边金良(旗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王海滨(旗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经济局,办公室主任由康占奎兼任。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绿色通道”运行工作并结合实际优化运行流程;确定享受“绿色通道”服务的具体项目;协调解决“绿色通道”服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工作提出要求。按照形势发展需要及企业要求,创新服务重点工业企业和项目的具体举措和办法,对“绿色通道”运行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和效能监察,查处干扰影响重点工业企业运行和项目建设的违规违纪行为。
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建立重点工业企业和项目高效服务绿色通道是当前“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现实需要,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结构转型、创新强市”新战略的根本要求,也是推进我旗“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具体举措,要牢固树立心系企业、服务企业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建立重大工业企业和项目高效服务绿色通道的认识,切实增
强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建立重大工业企业和项目高效服务绿色通道作为推动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的重要载体,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努力打造全旗经济社会发展软实力。
㈢简化程序,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大力推行职能归并,建立行政审批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推进阳光审批。与此同时,积极探索网上办公,推行网络审批。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各审批阶段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本阶段的审批联席会议,并一律实行县级领导联系制,各阶段责任人对县级联系领导负责,县级联系领导对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推行“代办部门统一受理,抄告责任单位,同步承诺办理,限时反馈结果”的审批方式。旗发改局指定项目代办人,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积极主动为其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前期材料准备、行政审批办理、上报事项协调、应缴规费核算、审批结果答复等“一条龙”服务,相关部门(单位)按项目代办人要求及各自审批流程开展工作。为搞好工作衔接,审批流程内各部门(单位)要确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项目审批工作,其他部门(单位)要服从工作调度,并确定各审批环节(流程)负责人,明确工作职责、完成时限及标准。上述人员所在部门(单位)职务、职责及联系方式一律向社会公示。所有审批流程内的部门(单位)都要按照“绿色通道”要求制定内部循环审批流程,并要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各自审批工作,办结后由负责人组织向下一环节传递。需交叉办件的,由涉及的部门(单位)进行内部传递,做到环环紧扣。各审批部门(单位)报审资料,雷同报件要简化手续,能合并的应一表概括。
㈣严格审核,规范运作。对进入“绿色通道”服务系统的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有违法经营或者诚信度不高的,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因国家政策调整或者企业转产,项目不再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将取消其享受“绿色通道”服务资格。对未列入“绿色通道”服务的非重点工业企业和项目,各有关部门也要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㈤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积极探索绩效管理,由旗纪检委、旗委组织部负责制定出台有关重点工业企业和项目高效服务绿色通道工作的检查办法和考核细则,并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范围。同时要建立企业评议部门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对不积极协助企业向上争取批件或推托不办影响重大项目建设的,或未经所在工业园区管委会同意,擅自进入园区向企业乱收费的,企业可进行举报。一经查实,要依法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情况交流、信息通报和宣传发动工作,形成工作合力。针对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做好具体服务和指导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新闻宣传机构的作用,倡导高效率、快节奏的时代精神,营造全社会为企业服务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