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大门设计图有奖征集启事
2009-06-25 17:05:39 来源:
 

鄂尔多斯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大门设计图

有奖征集启事  

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素有“鄂尔多斯盆地金腰带上的钻石”之美誉。开发区于1999年开始筹建,2001727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为自治区级开发区。2001年,开发区与清华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合作的风积沙制造微晶石材科研项目获得成功,获两项国家专利,被列为国家“863”科技攻关项目。200210月国家科技部等六部委命名开发区为国家新材料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示范基地。开发区依据独特的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以新材料、新能源、轻工业为产业定位。

为了使人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经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建设彰显开发区资源、区位、产业和人文优势的标志性大门。由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大门设计图纸,现竭诚欢迎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踊跃参加。

一、设计图征集要求: 

内容健康,艺术性强,富有创造性,新颖性, 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㈡寓意深刻有韵味,有鲜明的象征意义,能突出表现苏里格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特别是新材料产业特色。
   
㈢作品可以单幅,也可以多幅。

设计图要包含中英文字样。构思新颖,造型优美,色彩协调,富有现代感和中国文化特色。
   
㈤提供不小于A4纸大小的彩色效果图(注明标准色),并配有300字以内的说明。建议提供分辨率不小于1024*768jpg设计图,设计文件不小于200kb,并附上设计说明文档的电子版。
 
   
二、应征者注意事项:
   ㈠应征作品应为应征者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用过该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使用该作品。
   
㈡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
   
㈢应征者对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㈣所有应征作品评审会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三、应征作品权属:

㈠应征者向开发区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开发区的委托创作作品,其著作权归开发区所有。

㈡所有入围作品的版权属征集方所有。作者引起的著作权纠纷,由作者负责。

㈢开发区有权对入围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㈣开发区除本征集方案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四、应征作品奖励:
   最终被确定为开发区标志性大门设计的作品,将一次性奖励5000(五千元)人民币(税前)及荣誉证书。

五、投稿办法:

㈠将稿件寄往内蒙古鄂尔多斯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办公室或发送邮件至fengfei1974@yahoo.com.cn邮件请注明“大门设计投稿”字样。稿件请注明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邮编:017313  

联系人:冯飞
   
联系电话: 0477-7552130   13734870202

㈡征稿时间:20090630日至2009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