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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国有集体破产解体企业
下岗失业人员档案的通知
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有集体破产解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制度的通知》精神,决定对全旗国有、集体破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予以每人每年3000元养老保险补贴。为确保此项惠民工程真正落到实处,决定将相关人员个人档案全部收回,统一管理,请各相关人员将自己保存的档案于2009年10月20日前交旗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归档,逾期不候。如发现档案有涂改或其他破坏原始记录的一律视为作废档案。今后凡个人携带档案者一律不予养老保险补贴。
特此通知
乌审旗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