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教育系统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暂行)
2009-08-17 18:06:38 来源:
 

乌审旗教育系统2009公开招聘教师方案(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教育统筹发展。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教育事业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2009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后基层学校教师短缺情况,经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公开招聘40名教师。现就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行统一考试。坚持凡进必考、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推进我旗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严把教师“入口关”,促进我旗教师队伍的整体优化,逐步实现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聘条件、名额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品行端正。

22005年后(包括2005年)毕业的师范类大中专国家计划招生的统配生。

3、乌审旗户籍生源(考生考入师范类院校前户籍在乌审旗)。

4、报考幼儿教师须具有师范类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报考音体美和英语教师须具有师范类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

6、根据当前我旗教师需求情况,本次共招聘幼儿教师20名(其中蒙授8名)、音乐教师5名(其中蒙授2名)、美术教师5名(其中蒙授2名)、体育教师5名(其中蒙授2名)、英语教师5名。

三、招聘程序

1、报名。须由考生本人前来报名,慎重填写所报考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⑴所需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报到证、毕业证、学历证明(网络查询证明,中专学历须提供学历档案)。⑵照片: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头照3张。⑶时间:2009817——821。⑷地点:旗教育局人事管理办公室(103室)。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公示,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2、笔试。笔试统一用汉语试卷(报考蒙授岗位的用蒙语答卷),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掌握情况,分值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以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额不是整数时四舍五入)。报考汉授岗位的蒙古族考生和教师子女考生(提供教师子女证明表)笔试成绩加3分,具备两个加分条件的加4.5分。

3、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应具备的专业素养和教学基本功,分值100分。

4、成绩计算办法。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出总成绩,公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5、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笔试时间2009822,面试时间2009823日。

考试地点:乌审旗嘎鲁图镇(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四、录用办法及待遇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录用。录用者通过考察和公示环节,合格者一律分配到我旗基层教师紧缺学校工作(三年内不得提出调离基层工作岗位的申请)。

(二)被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权予以辞退:

1、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较差者;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

3、违法乱纪者。

(三)工资待遇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