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纳林河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2009-12-07 17:11:32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纳林河煤炭矿区

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1 规划名称及概要

1.1 规划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纳林河煤炭矿区总体规划

1.2 规划概要

1)矿区位置及规划范围

纳林河矿区位于国家大型煤炭基地——东煤炭基地,行政区划隶属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矿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8°4127~109°2330,北纬37°5540~ 38°4245矿区边界北与呼吉尔特矿区(已批准)相邻,南、东边界均至蒙陕省界,西至主采煤3-11000m等深线,矿区南北长约88km,东西宽约61km,面积2068.68km2

纳林河矿区地理位置具体见附图一。

2)规划方案综述

纳林河矿区总体规划主要包括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加工、电厂、建材项目及矿区运输等。

1)煤炭开采

矿区规划中在考虑对2个环境敏感区域(包括沙地柏自然保护区、嘎鲁图城镇规划区、无定河城镇规划区、纳林河化工项目区)划定了禁采范围或保护范围后,对全矿区共划分7个井田,5个后备井田,1个勘查区(远景区)

矿区划定的7个井田分别为:

纳林河一号井4.0Mt/a、纳林河二号井8.0Mt/a、白家海子矿井15.0Mt/a、无定河矿井6.0Mt/、补拉滩矿井5.0Mt/a、陶忽图矿井6.0Mt/a 营盘壕矿井15.0Mt/a

后备井田5个,分别为:

巴彦柴达木矿井12.0Mt/a布日奇矿井10.0Mt/a后柳湾矿井10.0Mt/a黄陶勒盖矿井10.0Mt/a巴音敖包矿井12.0Mt/a

规划勘查区位于矿区西北角。

2)煤炭洗选加工

矿区各矿井均规划配套建设选煤厂,选煤厂和矿井同期建设投产。

3)电厂

矿区规划了3座煤矸石综合利用热电厂:纳林河煤矸石综合利用热电厂2×300MW、乌审旗煤矸石综合利用热电厂2×300MW、营盘壕煤矸石综合利用热电厂2×300MW,规划电厂总装机容量1800MW

4)建材项目

矿区规划建设纳林河水泥厂(120t/a)、纳林河粉煤灰砖厂(1亿标块/a)、乌审旗粉煤灰砖厂(1亿标块/a)、营盘壕粉煤灰砖厂(1亿标块/a)和陶忽图矸石砖厂(1亿标块/a)。

5矿区运输

矿区规划建设1条矿区运煤专线,总长度79km,各矿井建设铁路专用线接至该运煤专线。矿区规划新建场外道路均按二级厂外道路标准设计,总长度28.64km,接矿区内在建的嘎鲁图至水清湾运煤专用公路。

总体规划中同时还对矿区给排水、供热、辅助及附属企业、居住区及生活服务设施等提出了规划方案。

纳林河矿区地面总布置见附图二。

2 规划环评背景及程序

2.1规划环评背景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矿产资源极其丰富,主要有煤、天然气、石油、石膏、芒硝等矿产,其中煤炭资源探明储量1684亿t,约占全国总储量的1/6,内蒙古自治区的1/2;全市8.7km2的土地上含煤面积约占70%,素有“地下煤海”之称,主要由东部准格尔煤田、中部东胜煤田、西部桌子山煤田组成。本次规划的纳林河矿区属于东胜煤田西南部尚未开发的整装矿区。

为使纳林河矿区进行合理开发、有序建设,200811月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我院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纳林河煤炭矿区总体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纳林河矿区总体规划,有效指导矿区建设,促进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要求,专项规划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作为环保主管部门促进规划区合理开发、加强环境管理的科学依据。为此,内蒙古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于200911月委托我院承担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2规划环评基本程序

规划环评基本程序具体见附图三。

2.3规划环评的主要工作内容

规划环评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有: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价;规划方案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评估;规划的生态修复、重建和污染减缓措施;清洁生产与矿区循环经济分析;规划实施的跟踪与监测管理计划;公众参与;规划合理性及不确定性综合论证等几个方面。

3 本阶段工作内容

目前该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刚刚起步,广泛征求公众对纳林河矿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的意见和建议。

3.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见附表一。

3.1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纳林河煤炭矿区总体规划》说明书备查处设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公众可通过下载表格——填写电子表格——发送表格至电子邮箱、下载表格——打印表格——手写填表格——信件/传真形式发送、电话等多种方式,发表对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建议,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的组织单位、规划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5天。

请用下面的联系方式把意见和建议发送给我们:

1)乌审旗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联系人:赵咏峰

  话:0477-7220282

  真:0477-7220183

2)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

  址:江苏省南京市浦东路20

联系人:刘剑伟 

  话:025-85046426

  真:025-58863059

  箱:mnsjy-hb@163.com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

2009123


附表一  纳林河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调查表

调查内容

选项

选择

选项

选择

1

您对总体规划的了解程度:

非常了解

 

了解

 

不了解

 

 

 

2

您认为规划区现有的环境主要问题是:

(可多选)

环境空气污染

 

地表水污染

 

地下水污染

 

噪声污染

 

土壤污染

 

饮用水质差

 

生态环境状况较差

 

 

 

3

矿区规划建设过程和实施后,您认为对您的生产生活影响程度:

很大

 

一般

 

较小

 

 

 

4

您认为规划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如何:

 

一般

 

较轻

 

 

 

5

您认为规划实施后,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是:

(可多选)

环境空气影响

 

地表水影响

 

地下水影响

 

噪声影响

 

土壤影响

 

对水资源产生影响

 

生态环境影响

 

 

 

6

您认为规划实施后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是否有促进作用?

 

 

不知道

 

 

 

7

您对本规划建设的基本态度是:

非常赞成

 

基本赞成

 

反对

 

 

 

8

对矿区总体规划,您有何要求及建议?

 

 

 

 

 

 

 

 

 

说明:对于“选择”项,在对应位置打“√”

 

您的联系方式为:姓名              电话             日期                           

年龄:     职业:            住址:                                              


附图一  纳林河矿区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  纳林河矿区地面总布置图

 

 

 

 

 

 

 

 

 

 

 

 

 

 

 

 

  


附图三  规划环评基本程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