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3日20时许,旗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称:一乘客朝某某称将其手提包遗落“的车”内,(包内装人民币1000余元、日元95000元、戒指、耳环、手机、化妆品及身份证件等物品),请求旗公安局帮助查找。
接此警情后,值班民警详细询问失主朝某某“的车”的车型、车样、牌照、司机相貌后,结合出租车行业人员登记表、人员花名册,出租车司机照片,同时发动巡警在街上寻找。经侦查人员3个小时的工作,终于确定车牌为蒙KY38XX的一辆蓝色奇瑞出租车是失主丢包时乘坐的车辆,于是立即将车主传唤至旗公安局与受害人对质,但贪心的司机矢口否认失主曾把皮包落在车内。细心的民警在不断询问的过程中,发现该司机的话语中漏洞百出、前后矛盾,且异常紧张。于是侦查人员趁热打铁,抓住该司机的一个漏洞一问到底,致使其不能自圆其说识破谎言,同时加以法律政策的开导,该“的车”司机终于承认失主的包落在自己车上,其想据为己有将包藏在家中后百般抵赖的事实。
在民警的耐心开导和说服教育下,该“的车”司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坚决改正自己的错误,做个拾金不昧的好司机,随即将失主落下的包及包内的所有东西如数归还失主。失主朝某某看到自己的皮包失而复得,激动地说不出话来,流下了感激的泪水,为表达她对刑警的感激之情,当即从包内掏出500元感谢费,被刑警们婉言拒绝,并对她说,这是人民警察应尽的责任。(李登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