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地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生产建设的基础和生态建设的主体。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关于征占用林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旗林业局于2月初开始与全旗各相关部门和用地单位进行联系,收集相关部门的“十二五”规划和项目用地详细情况,编制出一个符合我旗发展规划的征占用林地定额。
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树立“集中开发利用1%的土地换取99%的生态恢复和保护”理念,充分认识并正确处理好加强林地管理和经济建设的关系,站在全旗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把林地保护工作放在生态发展的首要位置。正确处理好加快经济发展与加强林地保护的关系,近期效益与长远效益的关系。坚决把林地保护工作作为改善生态环境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件大事,决不能以牺牲林地、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短期的经济增长。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林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目前正处在材料收集阶段,计划于3月初上报市林业局。(周子涛 边良 巴格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