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3-06362 主题分类 综合;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嘎鲁图镇人民政府 文号 嘎政发〔2023〕252号
成文日期 2023-11-01 公文时效 有效
嘎鲁图镇人民政府关于在文苑社区阳光佳苑B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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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苑社区:

  鉴于文苑社区阳光佳苑B区业主委员会履职期限已满,未选举产生新的业主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该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秩序,提升小区整体管理水平,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文苑社区党支部研究推荐,嘎鲁图镇人民政府决定在阳光佳苑B区物业管理区域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阳光佳苑B区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主任由文苑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燕奕景担任,副主任由阳光佳苑B区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王海军担任,委员由阳光佳苑B区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张义飞、李体发和社区网格员蒋艳梅组成。 

  阳光佳苑B区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委员会要依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履职,做好该小区物业管理各项事务。 

  特此通知 

 

  嘎鲁图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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