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3-06362 | 主题分类 | 综合;业务工作 |
|---|---|---|---|
| 发布机构 | 嘎鲁图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嘎政发〔2023〕252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1-0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文苑社区:
鉴于文苑社区阳光佳苑B区业主委员会履职期限已满,未选举产生新的业主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该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秩序,提升小区整体管理水平,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文苑社区党支部研究推荐,嘎鲁图镇人民政府决定在阳光佳苑B区物业管理区域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阳光佳苑B区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主任由文苑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燕奕景担任,副主任由阳光佳苑B区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王海军担任,委员由阳光佳苑B区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张义飞、李体发和社区网格员蒋艳梅组成。
阳光佳苑B区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委员会要依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履职,做好该小区物业管理各项事务。
特此通知
嘎鲁图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