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0-14405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其它
发布机构 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文号 乌政发〔2020〕11号
成文日期 2020-06-16 公文时效 有效
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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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鄂尔多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精神,旗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导小组对全旗境内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认真普查、筛选评议,决定公布沙金达来、其其格等23名传承人为第六批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规定,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团体)开展传习活动,多种渠道传播,加深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和认识,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发展。 

       

   附件:第六批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乌审旗人民政府 

20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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