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00291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规划计划 |
|---|---|---|---|
| 发布机构 | 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乌文旅发〔2026〕5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3-0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局属各股室、二级部门:
为表彰先进、弘扬典型,充分发挥“三八红旗手”荣誉的先进示范引领作用,以榜样力量激励全局女职工勇担使命、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全旗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贡献新的巾帼力量,经研究,决定授予以下13名同志“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萨日娜(执法局)、伊日桂(博物馆)、那樱花(局办)、阿斯汗其其格(局办)、娜木日(马乐团)、戈壁(非遗中心)、浪腾花(文化馆)、李银萍(乌兰牧骑)、永梅(乌兰牧骑)、娜仁满都拉(图书馆)、伊拉娜(图书馆)、方燕春(文旅中心)、德格吉日(文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