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2050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业务工作 |
|---|---|---|---|
| 发布机构 | 乌审旗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乌教体发〔2024〕230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1-1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各股室:
为切实加强教体局与各中小学、幼儿园的沟通联系,及时、全面了解各学校党的建设和教育工作动态,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及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旗教育体育事业健康、安全、有序发展,决定对包联学校、幼儿园人员进行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业务指导
局机关要经常深入所联系单位,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依法
办学、规范管理,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师德师风、校园安全、“双减”工作、“五项”管理和校园环境建设,创建和谐校园;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扎实推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检查监督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和完成情况。
二、强化调查研究
包联人员要深入学校进行调查研究,定期听取所联系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全面了解所联系单位的建设和发展状况,与主要负责人共同研究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校园安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双减”工作、五项管理等问题。在调研过程中,要善于发现、总结和推广所联系单位在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宝贵经验。
三、帮助解决困难及问题
局机关要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主动深入所联系单位,密切联系群众,为各学校、幼儿园做好事、做实事,努力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针对所联系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局机关要主动与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换意见,并及时反馈解决方案,切实帮助所联系单位解决困难、化解问题。在联系工作中,务必做到务实高效、清正廉洁,不给所联系单位增加额外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