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03179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乌审旗教育体育局 文号 乌教体发〔2025〕103号
成文日期 2025-06-23 公文时效 有效
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新聘教师试用期满转正定岗定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3
字号:
打印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后规范新录用人员转正定级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3〕349号)精神,现将2024年新聘教师试用期满转正定岗定级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对象

  乌审旗教体系统2024年招聘的教师。

  二、考核内容及办法

  试用期满新聘教师转正定岗定级考核采用学校考核与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学校考核(100分)

  学校要将平时检查、阶段性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对参加考核的试用期满新聘教师从职业道德、工作量、教学能力、教学常规及工作业绩等方面做出定量与定性评价。

  1.教师职业道德考核(20分)

  学校依据《乌审旗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和本校2024-2025学年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成绩确定新聘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成绩。

  赋分办法:“三星”得20分、“二星”得16分、“一星”得12分。

  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正,解除聘用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组织和从事有偿家教,或暗示、推荐、强迫学生参加各种补习机构的,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或兼课、从事中小学学科类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4)工作时间不务正业,工作效益差,服务态度不好,学生、家长或其他教师意见较大,在学生、家长中和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各级各类评比、招生、考试及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唆使学生作弊的;

  (6)因擅自离岗、离职或工作失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7)向学生和家长索要钱物、要求家长办私事、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等商品造成不良影响的;

  (8)捏造事实无事生非进行人身攻击,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不良言论,或以非正常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的;

  (9)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服从学校管理,蓄意辱骂或威胁他人的;

  (10)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受到旗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处理,给学校及教体系统造成不良影响的。

  2.工作量与考勤(20分)

  (1)工作量(15分)

  由学校按照《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乌审旗中小学幼儿园工作岗位设置与工作量核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乌教体发〔2022〕204号)计算工作量,核算新聘教师试用期内教学工作量和辅助工作量之和,根据新聘教师的工作量多少进行赋分。产假期间工作量取本校参加考核新聘教师工作量的平均值。

  赋分办法:先计算本人学年工作量与学年标准工作量之比,比值大于或等于1的得15分,比值大于或等于0.9且小于1的得14分,比值大于或等于0.8且小于0.9的得13分,比值大于或等于0.7且小于0.8的得12分,比值大于或等于0.6且小于0.7的得11分,比值大于或等于0.5且小于0.6的得10分,比值大于或等于0.4且小于0.5的得9分,比值大于0且小于0.4的得6分,比值为0不得分。

  (2)出勤情况(5分)

  由学校根据新聘教师试用期间考勤统计情况进行赋分。

  赋分办法:出勤得分=5-缺勤扣分(满勤不扣分,公假、产假不扣分;本学年事假2天以内、病假2天以内不扣分;事假每超过1天扣0.2分,病假每超过1天扣0.1分,请假最高扣分不超过5分)。

  3.课堂教学能力(20分)

  由学校根据平时随机听课、集中听课情况进行分等次赋分。各等次比例确定办法: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不高于被考核人数的30%,一般比例不低于被考核人数的10%,其余为良好(下同)。

  赋分办法:优秀得16~20分,良好得12~16分,一般得8~12分。

  说明:同一等次得分含上限,不含下限(下同)。

  4.教学常规检查情况(20分)

  学校根据平时教学常规检查结果分等次赋分。

  备课(5分)。赋分办法:优秀得4~5分,良好得3~4分,一般得2~3分。

  作业批改(5分)、教研情况(5分)、学习培训情况(5分)。赋分办法:优秀得4~5分,良好得3~4分,一般得2~3分。

  说明:各项累加后为教学常规检查情况得分。

  6.教学质量(20分)

  由学校按照本校《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对新聘教师所任教学科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分等次赋分,其中优秀得18~20分、良好得16~18分、一般得12~16分。

  (二)教育体育局考核(100分)

  1.职业道德考核(20分)

  由考核领导小组与被考核者任教班级的学生、家长、同年级组及同学科组教师、学校领导进行谈话了解并组织开展民主测评,依据民主测评结果及谈话情况进行赋分。学生、家长、教师民主测评满意率低于70%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不予转正。

  2.业务水平及教学常规考核(80分)

  由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研员通过观看新聘教师录像课、现场听课、查阅资料的方式对参加考核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常规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见《乌审旗中小学新聘教师转正定岗定级业务能力与教学常规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最终考核分数=学校考核成绩×50%+教育体育局考核成绩×50%,考核分数在85分以上为优秀,70-84分为良好,61-69分(含60分)为一般(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予转正。考核结果作为发放人才引进安家补贴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转正定级程序

  (一)各学校在本通知下发一周内结合实际制定本校新聘教师转正定岗定级考核办法,并组织参加考核的教师学习本通知,熟悉考核内容,收集考核所需相关资料。

  (二)各学校于7月12日前完成对试用期满新聘教师的校内考核与公示工作,并将《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转正定岗定级审核表》《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转正岗位初聘备案表》《乌审旗教体系统新聘教师转正定岗定级学校考核汇总表》《乌审旗教体系统新聘教师转正定岗定级考核登》报旗教育体育局人事股(107室)。

  (三)旗教育体育局于8月20日前完成集中考核工作,并汇总考核成绩,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

  (四)旗教育体育局按考核结果向旗人社局提交试用期满新聘教师转正定级申请及相关考核材料。

  (五)旗人社局审核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要求

  (一)为加强对新聘教师转正定岗定级考核工作的领导,旗教育体育局成立新聘教师转正定岗定级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建雄       旗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伊特格勒图     局党组成员、旗纪委监委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组组长

  刘成祥             旗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翁玉刚             旗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慧              旗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白利梅             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主任

  成  员:雷浩军       旗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负责人

  贺 彩              旗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副负责人

  珠拉嘎尔其其格        旗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干事

  (二)对因故未参加本次考核的新聘教师或请假超过两个月的新聘教师解除聘用合同。

  (三)对参加考核教师不足3人的学校,学校考核成绩与考核领导小组考核成绩偏差较大时,以考核领导小组成绩为依据。

  (四)新聘教师考核过程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及责任追究制,对出现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考核中弄虚作假的新聘教师视情节轻重,由局党组会议做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处理决定。

  附件:1.乌审旗中小学新聘教师转正定岗定级业务能力与教学常规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2.乌审旗幼儿园新聘教师转正定岗定级业务能力与教学常规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3.乌审旗教体系统新聘教师转正定岗定级学校考核汇总表

  4.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转正定岗定级审核表

  5.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转正岗位初聘备案表

  注:以上附件请从乌审旗教体系统人事管理钉钉群下载。

  乌审旗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23日

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