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03182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乌审旗教育体育局 文号 乌教体发〔2025〕113号
成文日期 2025-08-19 公文时效 有效
乌审旗中小学 幼儿园(含民办园)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 经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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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全旗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的通知》《鄂尔多斯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决定深入开展全旗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全旗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食堂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协调联动,督促指导全旗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切实保障食堂资金使用安全、合理、透明,为师生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餐饮服务。

  二、整治内容

  (一)落实乌审旗教体局属地责任。乌审旗教体局将切实承担起主管责任,将校园食品安全及安全设施建设作为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年检评估、等级评定、评优评先及财政扶持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健全监管机制,联合市场监管、财政、卫健等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覆盖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的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联合检查,运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强监管。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园)责令限期整改、约谈、追责问责等。

  (二)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主体责任。一是压实管理责任。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校(园)长要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和经费管理第一责任人,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学校食堂伙食费标准工作小组等3个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环节、各岗位从业人员职责。每学期召开至少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和经费管理工作。二是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食品添加剂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每品种不少于125克,冷藏保存至少48小时)等关键环节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三是加强食品安全教育。乌审旗教体局、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要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开展校(园)长、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负责人、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尤其是厨师)的轮训工作,向师生和家长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员风险防范意识和规范操作能力。四是保障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幼儿园(含民办园)要保障食堂的设施设备齐全、运行良好,环境卫生达标,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五是规范食品采购与加工。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要保障食品采购渠道正规,对米、面、油、肉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料,公开采购,集中配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加工过程符合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六是加强风险防控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要建立高风险点食品风险清单及针对性防控措施,针对食堂的加工、储存、售卖的各个环节风险进行全方位管理,明确禁用工业颜料、含铅器具、亚硝酸盐等非食用物质和高风险物品,定期排查是否存在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易引发食源性疾病的食品。

  (三)强化食堂经费管理。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与执行。乌审旗教体局联合审计、财政等部门全面审查幼儿园(含民办园)经费管理情况,查看经费管理制度,包括经费收支、核算、审计等环节的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严格经费收支与核算。检查食堂经费的收支情况,是否做到账目清晰、透明,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克扣食堂经费等问题,是否开设食堂专门账户进行专账核算。三是保障食堂伙食质量与满意度。采取座谈、问卷等形式调查了解师生和家长对食堂饭菜质量的满意度,检查食堂是否存在饭菜质量差、价格不合理等问题。督促食堂经营者根据学生的口味和营养需求,合理搭配菜品,提高饭菜质量,确保学生能够吃得饱、吃得好。

  (四)推进食堂信息化管理。一是推行信息化。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要推行食堂智慧化建设,实现食材采购、供应资质、检验检疫证明、配送信息等关键数据电子化记录和扫码查询,提升溯源效率和透明度。二是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保障烹饪区、留样区、清洗消毒区等视频监控全覆盖,监控视频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90天。通过APP、网络平台等方式向学生家长公开后厨操作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步骤

  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专项整治时间为2025年9月5日至11月23日,后转入常态化整治。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5日-9月5日)。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全旗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部署具体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对照整治内容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于9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上报至乌审旗教育体育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5日-10月24日)。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全面开展问题风险隐患自查自纠。乌审旗教育体育局联合市场监管、卫健委等部门,对全旗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开展全覆盖联合检查,重点核查食品安全制度落实、经费管理、设施设备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重点单位、高风险环节进行专项督导。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25日-11月23日)。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提交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将工作总结报告报送至乌审旗教体局安全股,报送邮箱:wsjyaq@163.com。乌审旗教体局汇总分析整治成效及存在问题。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提炼整治经验,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食品安全与膳食经费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对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落实,开展自查整改,要将专项整治作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全面压实各级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确保抓出工作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乌审旗教体局设立举报电话(0477-7586975)、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要及时公布监督举报邮箱、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及时办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乌审旗教体局将按照自查、抽查、联合检查等形式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工作。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三)确保整治实效。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要加强协同配合,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整治食品安全突出风险隐患问题,以对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取得实效,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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