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2827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业务工作 |
|---|---|---|---|
| 发布机构 | 乌审旗司法局 | 文号 | 乌司发〔2025〕23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7-2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
为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根据检查事项清单,结合我局2025年实际工作,制定如下抽查计划如下:
一、抽查对象和比例
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
二、抽查比例
全年抽查不低于5%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每年1次。
三、抽查时间安排
具体实施时间由业务科室自行决定。
四、抽查内容
1. 律师事务所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检查;
2. 律师事务所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检查;
3. 律师事务所应当报批或者备案事项的情况检查;
4. 律师的执业情况检查;
5. 公证机构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情况的检查;
6. 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活动检查;
7. 公证质量的监控情况检查;
8. 公证机构内部管理的情况检查。
五、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的抽取
1. 开展监督检查时,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2. 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监管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六、抽查结果的运用
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协同监管平台。
附件:乌审旗司法局2025年度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一
公开”抽查计划安排表
乌审旗司法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