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02875 主题分类 其他;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乌审旗民政局 文号 乌民政发〔2025〕23号
成文日期 2025-08-12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乌审旗社会救助政策规范执行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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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现将《乌审旗社会救助政策规范执行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乌审旗民政局

                                                                                           2025年8月12日

      

   

  乌审旗社会救助政策规范执行提升年

  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以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为目标,围绕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政策落实的卡点堵点、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通过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措施、规范经办服务流程、补齐救助帮扶短板弱项,进一步转作风、优服务、提质效、促公平,切实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精准救助行动

  1. 完善政策体系:对照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及鄂尔多斯市民政局系列政策文件,认真梳理评估乌审旗已出台的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等政策措施,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人保”、就业成本扣减、就业渐退政策,促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积极就业。

  2. 规范救助申请:严格落实苏木镇经办机构受理社会救助申请要求,不得交由嘎查村(居)民委员会代为受理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申请,对委托嘎查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的,应当依规办理相应委托手续。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要求,书面告知需补齐的规定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备的要及时受理,并出具受理告知书,严禁未经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等环节就简单判定申请对象不符合条件而不予受理。在全旗全面建立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救助申请人“双承诺”机制,经办机构和人员就依法履职、规范办理等内容向申请对象作出书面承诺,救助对象承诺诚信申报,落实社会救助申请对象告知承诺制,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核对系统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困难群众通过“内蒙古救助通”等移动应用程序提出的救助申请,需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不得以非户籍地为由,拒绝受理困难群众在急难发生地提出的临时救助申请。

  3. 实行线上审批:受理困难群众救助申请后,要通过自治区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系统同步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公示、审核确认、资金发放、档案生成等工作,不得事后补录信息系统,电子档案齐备的前提下不得要求苏木镇人民政府重复制作纸质档案。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应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因公示有异议、人户分离、异地申办或家庭经济状况调查难度大的,可延长至4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救助申请家庭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对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要发放确认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打造苏木镇级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示范点,示范带动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提质增效。

  4. 加强动态管理:严格落实民政部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对特困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每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并根据核查情况及时作出增发、减发、停发低保金的决定。对减发、停发低保金的,要书面告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并说明理由。

  (二)开展高效救助行动

  5. 健全核对机制:落实“逢救必核”,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及支出型临时救助的对象,依规开展核对工作。履行“核对前置”,对经核对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完善异议处置机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佐证材料组织开展复查。对在其他省份常住的申请对象,要及时委托自治区民政厅开展跨省核对。

  6. 落实动态监测:旗民政部门收到自治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系统下发的预警信息后,于20日内完成线下摸排、核实处置、转办推送、结果填报等工作,加强指导,组织做好随机抽检等工作,确保预警信息处置精准。加强“铁脚板摸排”,经常性走访探视困难群众,及时掌握低收入人口家庭状况变化情况,对受访家庭可能产生遇困风险时,及时向苏木镇人民政府报告情况,并录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发出风险预警,按要求开展核实处置工作并给予救助。

  7. 实施综合救助帮扶:识别认定低收入人口时要增设劳动能力、劳动意愿、住房安全、饮水安全、返贫致贫风险标签,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基本生活救助或临时救助。对存在教育、医疗、住房、就业需求的低收入人口,通过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分别推送至相应部门给予专项救助;对有劳动能力、劳动意愿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推送至农牧等部门给予产业帮扶,并协调专项救助部门及时反馈救助帮扶结果(暂不具备线上推送条件的,要会同相关部门健全救助需求线下推送和结果反馈机制),形成“一户(人)一条救助帮扶链”工作闭环。

  (三)开展温暖救助行动

  8. 规范资金发放:严格落实“按标施保”要求,提高低保标准时同步提高低保对象补助水平,避免“以钱定补”等不规范问题。严格落实“民政部门核定对象金额、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理发放”的要求,旗民政部门于上月底前完成低保、特困资金结转,并将资金清册通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系统报同级财政部门。加强调度指导,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确保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于每月10日前足额发放到位。对按时发放有困难的,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工作支持,会同财政部门彻底解决资金滞发难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9. 完善信访机制:加强社会救助信访工作,深入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落实首访负责制,妥善回应困难群众合理诉求,确保矛盾不上交,就地能化解。依规办理上级转办的信访件,确保答复意见符合政策要求,提高信访答复意见办理质量。加强与“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工作联动,对通过信访渠道发现的“基层未依规受理、审核出现应保未保”“救助工作不严不实”情形的,依规移交同级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10. 强化政策宣传:开展“救在你身边·永不中断的热线”行动,向社会公开社会救助热线,确保热线畅通,按照“倾听诉求耐心细致、政策解释准确到位、处置办理规范高效”的要求,用热线回应群众关切,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组织实施“我们的救助故事”系列活动,大力弘扬“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开展“救助好故事”案例征集,评优录播宣传,讲好救助故事,把党的关怀和救助对象紧紧联系在一起。开展救助政策宣传活动,更加注重惠民有感,将办事服务和宣讲政策、教育群众有机融合,把提交申请作为引导群众的第一站,完善幸福码、幸福清单、短信通知等功能,加大“算好炕头账、讲好政策理”等入户和群众面对面情感交流的工作力度,将党的嘱托和党的温暖贯穿入户调查、救助事项办理全过程,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让救助政策落地见效、深入人心,让救助对象知道惠从何来、惠在何处、惠有多少、心跟谁走,教育引导广大救助对象更加由衷地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四)开展能力提升行动

  11. 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将党建引领贯穿基层社会救助阵地建设全过程,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将基层党建和社会救助深度融合。旗民政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健全多部门会商工作机制,搭建社会救助枢纽平台,整合各方社会救助帮扶资源,统筹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苏木镇依托便民服务中心、社工站等场所,整合网格员、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等力量,打造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统筹开展政策宣传、走访摸排、申请受理、主动发现等工作。

  12. 加强业务培训:选聘社会救助协理员按年度向同级机构编制和财政部门报备。新任协理员等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制度,确保熟悉政策、达到履职要求。每要分层级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培训,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政策业务水平。在社会救助领域比武练兵的基础上培树一批“社会救助宣讲师”,多形式宣讲社会救助政策、案例,提升基层社会救助实操水平。

  13. 强化改革创新: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围绕强化政策供给、提升服务效能、加强规范管理等方面,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为构建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的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体系提供实践支撑。

  三、实施步骤

  (一)谋划部署阶段(2025年815日前)

  将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规范执行提升年行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顺利实施。

  (二)重点推进阶段(2025年816日至10月31日

  按照本方案各项任务及要求,逐项进行安排部署,建立任务、问题、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推动工作落实。深入基层实地调研,了解困难群众所急所盼,掌握工作推进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1月1日12月31日

  以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规范执行提升年为抓手,提炼经验做法,力争形成一批制度机制成果,补齐工作短板。适时组织开展互学互评活动,切实巩固行动成效。加强经验总结,深挖正面典型,借助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公众号等新媒体,深入开展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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