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2295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业务工作 |
|---|---|---|---|
| 发布机构 | 乌审旗财政局 | 文号 | 便函 |
| 成文日期 | 2024-12-0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二级单位、各股室:
为了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促进财政部门依法公平公正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
2.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
乌审旗财政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