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6-002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 乌审旗统计局 文号 便函
成文日期 2026-03-12 公文时效 有效
乌审旗统计局关于印发《乌审旗统计局2026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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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统计机构主体责任,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根据《鄂尔多斯市统计局2026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计划》(鄂统发〔20261号)。制定乌审旗统计局2026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乌审旗统计局

 20263月11

 

 

 

乌审旗统计局2026年统计

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统计机构主体责任,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企业减负六条措施(试行)的通知》(鄂府发〔20253号)有关要求,制定乌审旗统计局2026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主体、事项及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乌审旗统计局权责清单,依法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二、检查时间及对象范围

本年度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从20254月开始到11月结束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检查比例及频次

按照为企业减负相关规定,积极推行“进一次门,查多事项”,计划11月底前完成全部计划类统计执法检查,检查比例不高于检查对象范围总数的10%,检查批次不高于9

四、检查方式

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局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检查对象开展实地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同时按照全旗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安排,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专业股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企业减负六条措施(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有效推动本年度统计执法检查顺利开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执法检查要严格遵循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结合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围绕重点行业、重点指标、重点领域,深挖数据差错原因,查清查实统计违法问题,持续保持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保障统计执法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三)严守执法纪律。依据最新修改的《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恪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扫码入企”要求,依法依规履职,切实提升乌审旗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公信力

 


乌审旗统计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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