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00053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业务工作 |
|---|---|---|---|
| 发布机构 |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乌建发〔2026〕2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1-1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局属各股室、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提升我旗住建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严格行政检查程序
各涉企检查股室、二级单位要建立健全行政检查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权限和环节,严格按照制定的行政检查计划确定的范围、事项、主体、方式、频次等内容开展检查活动,未经批准或超出检查计划范围内容的,不准开展行政检查。行政检查要全面依托“扫码入企”系统进行,未依托“扫码入企”系统进行检查的,不准开展检查活动,切实做到“无码不入企、无码不检查”。
(二)深化“综合查一次”
推动“双随机、一公开”与“综合查一次”深度融合,持续扩大跨部门联合监管范围,针对同一监管对象多个部门都有监管职责的,要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开展。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要统一检查标准,实现问题线索互通、标准一致、结果互认。部门内部之间要全面落实“综合查一次”要求,统一检查标准,坚决防止同一部门不同标准。
(三)深入排查“两违、四乱等问题”
持续深入排查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查封以及执法标准不一致、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等损害企业群众利益等违法违规问题,各涉企检查股室、二级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彻查本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强化整改落实和问责力度。
二、组织保障
(一)认真谋划部署。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加强组织协调,切实落实行政检查的人员、物品、经费和技术装备保障,按计划有序推进行政检查工作。
(二)依法主动公开。要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对涉企行政检查完成后形成的监督检查结果等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向社会公开,对失信主体和行为,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在全行业形成震慑。
(三)加强问题整改。不断完善行政检查工作机制,对行政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约谈检查对象、督促做好整改;对存在失信行为的,要及时纳入失信主体名单;对涉及行政处罚的,要进行依法查处,确保行政检查取得实效。
附件: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检查计划表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