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煤化工及煤矿浓盐水及杂盐、混盐高值化利用零排放示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11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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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工业园。

  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54.71亩,项目采用国内比较成熟的联碱、芒硝+氯化钾复分解等 生产工艺,将工业固废(混盐、高浓盐水)协同处置高值化 利用,实现大宗工业废弃物零排放。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处 理混盐量约22万吨,生产60万吨/年农用硫酸钾、60万吨 /年脱硫小苏打、40万吨农用氯化铵。

  3.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46098.12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4.项目建设单位:内蒙古博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5.项目建设期:2026年4月至2027年11月。

  二、项目评估及影响范围

  1.影响范围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围绕项目运营期生态环境污染、交通问题等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事件的因素进行分析。本项目影响范围为:项目周边居民、周边企事业单位。

  2.评估要素

  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为项目在运营期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事件、判断风险影响的范围,可能产生的原因及潜在的后果,从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重点进行分析。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1.当地群众对重大工程项目预期排放废水、废气、噪音、粉尘等污染影响有无质疑;

  2.项目可能造成的交通风险;

  3.是否会给当地群众带来不安全感,是否影响当地的社会安定和周边社会治安秩序;

  4.拖欠农民工工资风险;

  5.因征地引发的矛盾纠纷;

  6.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风险。

  四、征询事项

  1.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实施?

  2.您认为本项目的实施是否有利于提高本地区居民生活水平?

  3.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何意见或建议?

  4.您认为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5.本工程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五、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公示期为: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25日。欢迎利益群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及组织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及建议在公示期内反馈至以下单位。

  公示单位:内蒙古博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呼鹏飞

  电  话:18247772000

  编制单位:内蒙古瑞欣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瑞正

  电  话:15044730666

  邮  箱:9359185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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